首页> 说法> 案例> 劳保案例> 正文

用人单位没钱工资缩水 员工辞职半年后讨薪败诉

2017.12.28 09:251219

用人单位没钱工资缩水 员工辞职半年后讨薪败诉

用人单位没钱工资缩水 员工辞职半年后讨薪败诉

曾在上海某新型建材公司担任办公室主任一职的王小姐,在辞职离开公司半年后,对公司削减自己工资及饭贴提出异议起诉到法院。近日,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对王小姐主张要求公司支付2006年1月至同年7月的工资差额9100元及饭贴、交通费1400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2004年11月1日,王小姐与该新型建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从事公司办公室主任工作,工资为每月2800元,合同期限为1年。在合同到期后,王小姐继续在该公司工作,并按原合同领取工资,另根据考勤记录领取饭贴。2005年8月中旬,该公司任命王小姐兼任公司销售部经理一职,每月补贴200元。2006年1月至7月,王小姐每月领取工资为1500元。

2006年7月,王小姐辞职离开该公司,但对自己每月工资从2800元降至1500元,王小姐内心极为不满。2007年1月10日,她向区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被以申请事项超过时效而不予受理。同月26日,王小姐又向法院起诉,声称从2006年1月起,公司即停发了自己部分工资,在自己离开公司时,公司还承诺待公司相关股东事宜处理好,统筹安排再支付,然而就是不见支付,请求法院判决能够支持其诉请。

法庭上,该新型建材公司辨称,因2005年度公司销售业务急剧下降,公司听取公司全体中上层干部意见,大家表示要与公司共渡难关,遂决定从2006年1月起,停发公司中上层管理人员岗位津贴,时任销售部经理和办公室主任的王某也表示完全同意,并让办公室文员起草《关于调整员工工资的决定》。至今,所有相关人员均按此决定在领取工资,而身为销售部经理的王某,在领取工资外还领取销售提成。

公司还辨称,2006年7月王某因其个人原因提出辞职,7月底公司为她办理了退工手续。2006年10月,王某突然向公司提出尚拖欠她1月至7月的部分工资,遭到公司的拒绝。对于所谓饭贴,公司是根据考勤情况来定的,从2006年1月起,公司也根据决定停止发放,而交通费公司从未发放过。若王某对变动工资有异议,应在当年2月份就提出,而不应在辞职半年后来交涉,现已超过了法律诉讼时效。

法院认为,王某于2006年7月离开公司后,即便是该公司应当支付她工资差额、饭贴和交通费,也应该在之后的六十日向劳动仲裁委提起申诉,现王某没有证据证明公司承诺她的工资差额,在股东事宜统筹安排好后支付。王某在2007年1月10日才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已丧失了胜诉权,即丧失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要求获得公司支付其工资的权利,遂法院作出了王某败诉的判决。

如果想了解相关法规解析和案例可关注佰佰安全网的安全说法频道。让你的生活更安心。

( 责任编辑: 赵骏 )

展开剩余全文
分享到
  • 微信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QQ好友
  • 人人网
  • 腾讯微博

相关法规

关于广州市劳动关系集体协商争议调停员管理办法(全文)

2019.01.25 4253

2014年最新劳动合同法

2019.01.24 4604

关于2015年劳动合同法全文

2019.01.24 4822

2015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

2019.01.23 5015

关于劳动合同法第83条

2019.01.23 5352
加载更多

相关案例

不能胜任工作调整工作岗位要协商一致吗?

不能胜任工作调整工作岗位要协商一致吗?

2018.11.30 12886
劳动者享有择业自主权

劳动者享有择业自主权

2018.11.30 12599
解除合同收取职工保险金违法

解除合同收取职工保险金违法

2018.11.30 10080
新农保与社保不矛盾

新农保与社保不矛盾

2018.11.28 10804
退休职工的医药费应予报销

退休职工的医药费应予报销

2018.11.28 10813
返回顶部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