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说法> 案例> 劳保案例> 正文

用人单位使用无证操作人员,酿成事故承担责任

2018.01.09 17:422578

用人单位使用无证操作人员,酿成事故承担责任

用人单位使用无证操作人员,酿成事故承担责任

[案情简介]

1994年4月,某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下属一建公司包工负责人戴某在建筑过程中,擅自使用无证人员操作起重机械,并在井架牵引的吊篮内违章作业,导致钢丝绳绷断,临时工杨某等二人随吊篮从10余米的高处坠落,摔成重伤。事故发生后,杨某被送往当地抢救脱险。5月下旬,应杨某亲属迫切要求,戴某同意杨转院治疗。后由于该总公司不肯支付费用迫使杨某出院回家医治,在家医治过程中,杨某及亲属多次要求该总公司支付费用,但遭拒绝。由于无钱及时治疗,杨某病情逐渐恶化,导致全身瘫痪,感染溃烂,于10月22日死亡。在其亲属的强烈要求下,戴某付给了3000元丧葬费,但对杨某老人及子女的抚恤费和工资、医疗费、护理费等一概不管。杨某死后,其妻弃家出走。家中剩有四个子女,大的12岁,小的仅6岁,老父亲现年63岁。一家老小生活极端艰难。

[处理结果]

劳动仲裁委员受理此案后,进行了大量细致的调查工作,认为,杨某来戴某承包的工程做工,是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戴某身为包工负责人,在施工中忽视安全生产管理,对起重机械使用无证人员,并违章作业,酿成事故;之后对伤者又不尽全力抢救治疗,对此应负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该总公司作为其主管及工程转包单位,没有认真履行监督和管理的职责,应负一定的责任。

在久调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及时作出裁决:护理费和死后父亲及子女的抚恤费以及仲裁费共计53312.34元由被诉人戴某承担41690元。第三人广厦公司承担11622.34元。从而及时维护了临时工的合法权益。

[案例评析]

此案是由于承包人违反劳动安全规定,让无证人员上机工作而导致发生的。在事发后,该总公司作为发包单位,对承包人侵犯职工合法权利的行为不管不问,致使职工伤势严重致死。因此仲裁委员会将该总公司作为第三人,要求其参加仲裁活动是有道理的。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也是公正的,依法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个案件的职工一方当事人为死亡职工,其代理人应由仲裁委员会指定,被指定的代理人应为职工的利益关系人。

如果想了解相关法规解析和案例可关注佰佰安全网的安全说法频道。让你的生活更安心。

( 责任编辑: 赵骏 )

展开剩余全文
分享到
  • 微信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QQ好友
  • 人人网
  • 腾讯微博

相关法规

关于广州市劳动关系集体协商争议调停员管理办法(全文)

2019.01.25 4254

2014年最新劳动合同法

2019.01.24 4605

关于2015年劳动合同法全文

2019.01.24 4825

2015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

2019.01.23 5017

关于劳动合同法第83条

2019.01.23 5353
加载更多

相关案例

不能胜任工作调整工作岗位要协商一致吗?

不能胜任工作调整工作岗位要协商一致吗?

2018.11.30 12889
劳动者享有择业自主权

劳动者享有择业自主权

2018.11.30 12603
解除合同收取职工保险金违法

解除合同收取职工保险金违法

2018.11.30 10082
新农保与社保不矛盾

新农保与社保不矛盾

2018.11.28 10806
退休职工的医药费应予报销

退休职工的医药费应予报销

2018.11.28 10814
返回顶部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