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说法> 案例> 劳保案例> 正文

关于农民工维权案例分析

2018.01.17 09:313247

关于农民工维权案例分析

关于农民工维权案例分析

案情简介:赵家传,男,48岁,住开封县袁坊乡张吴寨村5组。2008年在开封市正阳小区1号楼工地施工时从三楼坠落致右腿根骨骨折,施工单位开封市中基建筑工程公司拒绝赔偿一切损失,无奈之下,委托本律师维护其合法权益。本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申请工伤认定,成功后到开封市劳动仲裁院进行仲裁,经过本律师的激扬陈词,当庭驳回了对方律师的狡辩,赢得了仲裁员的认可,支持了我方的仲裁请求,赔偿各种损失四万余元。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赵家传,男,48岁,住开封县袁坊乡张吴寨村5组。

委托代理人:王松柏,河南辽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开封市中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明,公司经理。

公司地址:开封市三里堡90号。

申请请求:1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医疗费15690.5元,伙食补助费756元,交通费1000元,停工留薪期间工资13650元,护理费5178元,后续治疗费6000元,以上共计:42283.5元。

2 赔偿申请人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上述具体数额待鉴定结果出来后确定。

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于2007年承包了正阳小区1号楼施工工程,申请人自2007年10月8日开始为被申请人施工,2008年3月19日晚9时许,被申请人强令申请人冒险施工,致申请人从三楼顶坠落,造成申请人趾骨骨折和右根骨骨折。

申请人于2008年7月向开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9月被认定为工伤。

从事故发生至今,被申请人拒绝赔偿任何费用,无奈向贵院申请仲裁。

综上所述,申请人因工受伤,依法应享受公司待遇,请贵院支持申请人的申请请求,以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如果想了解相关法规解析和案例可关注佰佰安全网的安全说法频道。让你的生活更安心。

( 责任编辑: 赵骏 )

展开剩余全文
分享到
  • 微信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QQ好友
  • 人人网
  • 腾讯微博

相关法规

关于广州市劳动关系集体协商争议调停员管理办法(全文)

2019.01.25 3767

2014年最新劳动合同法

2019.01.24 4136

关于2015年劳动合同法全文

2019.01.24 4285

2015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

2019.01.23 4600

关于劳动合同法第83条

2019.01.23 4901
加载更多

相关案例

不能胜任工作调整工作岗位要协商一致吗?

不能胜任工作调整工作岗位要协商一致吗?

2018.11.30 12085
劳动者享有择业自主权

劳动者享有择业自主权

2018.11.30 11756
解除合同收取职工保险金违法

解除合同收取职工保险金违法

2018.11.30 9412
新农保与社保不矛盾

新农保与社保不矛盾

2018.11.28 9911
退休职工的医药费应予报销

退休职工的医药费应予报销

2018.11.28 9988
返回顶部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