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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发挥工资的杠杆作用

2018.02.20 14:412388

关于如何发挥工资的杠杆作用

关于如何发挥工资的杠杆作用

赵梅 杨瑞芳

工资是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全面满足生理需求、心理需求和社会需求的经济基础。一方面职工要满足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需要,就要付出更多的劳动,来获得更多的劳动报酬(工资);另一方面,职工的收入取决于企业的效益,而企业的效益在一定程度上又取决于职工劳动热情和积极性的发挥。因此两者必然成为企业管理者们共同追求的目标,而这一目标主要是靠工资的杠杆作用来实现的。那么在企业日常的工资分配中如何发挥工资的杠杆作用呢?笔者就这一问题作初步探讨。

一、 发挥工资的杠杆作用,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分配机制。要充分发挥工资的杠杆作用,对企业职工进行有效激励,就要打破传统的工资分配模式,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新型工资分配机制,寻求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的工资分配形式。首先,要明确建立工资分配机制的思路:即以企业的长远发展规划为目标,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为依据,以市场经济为导向,以分配形式为手段,达到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综合效益的目的,实现利润最大化。其次,要确定工资分配原则。第一,坚持效益决定工资的原则。效益决定工资分配,即企业的工资水平要与企业的整体效益相适应,职工个人的收入与其绩效相联系,并与企业效益挂钩浮动。第二,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效益决定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苦、脏、累、险岗位)及关键人员(各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营销人员)倾斜的同时,工资分配要兼顾公平,充分考虑本地区、本行业和同类人员的工资收入水平,合理调节各类人员的工资收入比例。第三,坚持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同时鼓励职工积极参与企业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的分配,使按劳分配与其它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有机结合。第四,坚持保底不保低的原则。建立职工收入能增能减的新机制,工资水平随企业的经济效益浮动,当企业效益较差,职工提供了正常的劳动时,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即:制定各类人员的工资水平要公平,分配的结果要公正,工资分配方案要公开。

二、 发挥工资的杠杆作用,要分类制定多种分配形式。由于各企业内部工作岗位性质、生产特点不同,其工资分配就要采取不同的形式,以达到充分激励职工积极性的目的。单就煤炭企业来说,虽然企业性质相同,但企业由于所处的环境、生产条件、经济效益等的不同,其分配形式也不能一概而论,必须采取不同的形式。以兖矿集团公司南屯矿为例:煤矿现有职工8048人,所从事岗位的性质千差万别,为了有效发挥工资的杠杆作用,根据分类指导的原则,对煤炭生产、服装加工、机械制修、教育、医疗卫生、物业管理、电力、机关等,按其工作性质、职责范围不同,分别制订不同的工资分配形式。采煤、掘进实行吨煤、延米计件工资;对井下辅助单位实行计件工资或间接计件工资;对文教卫生等单位实行经费定额包干,节、超按同等比例奖罚的办法;对生活后勤等单位实行工资切块,零点利润承包的办法,增盈部分 按7:3分成,亏损以工资抵补;对具有服务职能与创收职能的单位,实行工作量化考核、经费定额包干、服务与经营分开管理的办法,服务有偿结算,对外创收提成,经营独立核算;对营销人员实行按销售额提成分配的办法,其工资及各种销售费用根据本人承揽的工作量以及资金回收状况,实行公司内、外不同地域、不同销售比例提成分配的办法;对非煤实体单位针对各自的实际情况实行“一厂一策”的工资分配办法,即年初核定工资、效益指标基数,职工工资水平随单位效益浮动;对股份合作制单位,本着放管结合、重在指导的原则,强化指导、监督、协调和宏观调控职能,根据其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状况,确定年度职工工资收入,年终股利分配按20%控制,根据各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工作职责制定不同的工资分配形式。多种分配形式并存,是发挥工资杠杆作用的主要因素。

三、 发挥工资的杠杆作用,要建立严格的监督考核办法。要做好工资分配的“文章”,科学合理的工资分配机制是前提,严格的监督考核办法是保障。因此,建立严格的监督考核体系是发挥工资杠杆作用的有效手段。对实行计件或间接计件工资制的单位,其考核可分两类:一是对劳动定额标准化工种岗位,严格按劳动定额考核,并按规定单价统一结算,对职工个人实行圆班计件、以量记分、按分分配。二是对工作量不饱和有量可计的工种岗位,考核时严格按生产量结算,并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工作质量、安全等指标挂钩,严格考核,实行月考核月兑现。对非计件工资制单位,如:实行经费定额包干或工资切块承包的单位,按其承包的各项指标,由各分管部门分别按实际完成情况考核到单位,当月完成各考核计划并无质量问题时,可兑现承包工资;若当月完不成考核计划,每减少1%扣减承包工资的0.3%,累计完成考核指标后可补发其扣减的承包工资。对职工个人的工资随本单位承包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浮动,同时与其工作质量、服务质量挂钩考核。对营销人员的考核兑现,应考核当月个人销售计划的完成情况和货款回收情况,以此计发销售提成工资,月度预算,年终统算,多退少补。对股份合作制单位的考核兑现,应考核其利润、销售收入、应收帐款等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由上级职能部门以此审批月度工资总额并核定其年度工资水平。

科学合理的工资分配机制和严密的考核办法,增加了工资分配的透明度、公开度,同时职工能够及时了解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另外,它既增强职工工作的责任感,又能激发其工作热情,使其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

四、发挥工资的杠杆作用,要有针对性的制定配套措施。1、单项奖励制度。对那些在生产经营、技术改造等方面做出特殊贡献的,如革新、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防止或挽回企业重大损失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企业要建立或完善业绩、成果的考核、评估、 验收组织,对重大发明者予以重奖,奖项之间按其获得的效益予以量化,适当拉开档次。只有这样,才能为企业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增加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2、建立人才竞争机制。要打破旧的人事、用工制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的人事、用工制度,引入竞争机制, 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使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即:开展竞争上岗活动,能者上,庸者下,优胜劣汰,优化劳动组织,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使每个职工都有发挥自己最大潜能的机会,机遇面前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另一方面,人人都有危机感、压力感,形成下岗人员有动力,在岗人员有压力,上岗靠努力的良好氛围。正如海尔的管理生存理念那样——永远战战兢兢,永远如履薄冰。另外,企业要想保持足够的发展后劲,就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人才库,建立外聘人才制度。本企业不能满足的高级专业人才要通过高薪外聘手段,及时予以补充。

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企业只有制定科学合理的工资分配方案,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建立严密的监督考核体系,并制定一系列与之相适应的配套措施,才能发挥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发职工的劳动热情,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加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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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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