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说法> 案例> 劳保案例> 正文

借款申请离奇“变身”借条

2018.06.01 12:148241

申常根因腿上的工伤,进行了四次手术,为治疗费进行了多起劳动仲裁和诉讼,终于维护了自身权益。

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申常根一案的判决书。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企业诚信日益受到公众关注。对外,诚信关乎到其生产的商品是否安全、价格是否公道、履约是否顺利;对内,涉及诸多职工的权益应如何依法受到保护,产生纠纷应如何依法解决。

今天的案例,诚信的缺失为职工个体带来了诸多的不幸,同时也导致了司法资源的大量浪费,确应引起关注。——编辑手记

2009年6月1日上午,北京的驾驶员申常根怀揣判决书,拖着做了四次手术刚刚初愈的左腿,从北京西城区法院风风火火赶到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他激动得满脸通红,对为他提供法律援助的郭兴昌律师连声说:“法院判我赢啦!判我赢啦!”

6月2日上午,申常根给北京西城区法院送去一面锦旗,感谢法院在这起企业伪造证据,对工伤职工不予赔偿,继而起诉其对企业构成欠款的案件中,作出公正判决。申常根对主审法官王辉说,“公司告我欠他们钱,要不是法院主持公道,我就是有八张嘴也说不清啊……”

工伤“借钱”看病

2007年3月14日,38岁的申常根到北京比格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任司机。公司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包括工伤险在内的社会保险。

2007年6月4日14时,申常根驾车送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左腿严重受伤。其被999救护车送往医院后,公司总经理助理李某在16时赶到医院,交手术费时他说:“我就带了1000多元钱。”

“这是车祸骨折,不是伤风感冒!”申常根的哥哥对此表示不满。

经过申常根亲友的交涉,医院同意在欠费的情况下,于当晚21时给申常根实施了长达8个小时的手术。

次日上午9时,处于麻醉缓解状态的申常根,向前往医院了解情况的公司财务总监马某和经理助理谢某,提出要求单位出钱为其治疗的请求。

对方答道:“根据公司规定,你要先写份申请,董事会研究后再决定。”躺在病床上的申常根,在谢某书写的一张“借款申请”上,吃力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借款申请”的内容为:“本人在交通事故中腿部受伤,需医药费两万元整,因本人无力支付费用,故向公司借款两万元整。”几天后,公司经研究同意借给申常根1.5万元,并全额给了北京市红十字会抢救中心,但因1.5万元不够偿付全部治疗费,申常根的亲友又付给医院1.38万元。

1.5万元的治疗费由公司交到医院后,公司总经理助理李某于6月中旬让申常根向公司出具了1.5万元的借据,但2万元的“借款申请”并没有退给申常根。

日后,这张2万元的“借款申请”成了申常根欠公司2万元的“证据”。

“借款”纠纷

因企业未按国家规定给申常根参加社保和工伤险,申常根的后续治疗费又被企业拒付,申常根走上了曲折的维权之路。

2007年8月22日,申常根经过劳动仲裁确认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同年12月27日,他自行申请的工伤鉴定被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2008年3月3日,他来到北京市西城区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我现在真是有苦说不出了,特向法律援助中心的领导申请,帮帮我吧!”

法援中心主任彭兴钢看着申常根拿着的申请书,拨通了律师郭兴昌的电话……

2008年3月,郭律师为申常根第二次申请劳动仲裁提供援助,申常根向劳动仲裁庭申请:公司支付申常根已经发生的养伤期间工资;报销第一次住院期间自己垫付的治疗费、护工费;返还出具的借款申请及借据。

劳动仲裁庭审中,公司代理人出示了当年“借款申请”的复印件,但复印时将“借款申请”四个字进行遮挡,并以此为据,称公司已支付了申常根养伤期间工资2万元。

申常根指出:复印件是遮盖了原件借据抬头后复印的,企业根本没有支付其工资,2万元是借款申请书中的申请内容,用于工伤治疗,要求对方出示带有“借款申请”内容的原件。

“原件找不到了:”代理人辩称。

劳动仲裁审理后,公司关于交通事故发生第二天支付申常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2万元现金”的说法,未得到仲裁庭支持。

2008年5月16日,西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做出申常根胜诉的裁决,应支付申常根各种费用近5万元。

仲裁裁决送达后,公司没有表示不服,但也未按时付款。执行阶段,公司代理人执意要从近5万元的执行款中扣除已支付医院的1.5万元。申常根要求返还“借款申请”和1.5万元的借据,但公司代理人以“找不到了”为由推诿。

2008年6月30日,在执行庭主持下,公司代理人写给执行庭一份关于申常根给公司出具的1.5万元借据作废的《说明》,但只字未提那份2万元的借款申请也同时作废。法院执行结果是:从总的执行款中扣除公司支付给医院的1.5万元,申常根实际获得的各种费用不足3.5万元。

急需治疗的申常根用执行款,支付了第二次和第三次手术费。之后,申常根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残8级。

2008年12月,申常根提起第三次劳动仲裁,请求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自己垫付的第二次、第三次手术费;后续发生的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等共计9万余元。

2009年2月9日,在劳动仲裁庭主持下,双方达成即日起解除劳动关系,公司7日内支付申常根8.5万元,双方就本案争议不再追诉的调解协议。

“申请”的另一“功效”

2009年2月9日,劳动仲裁调解书确定了公司向申常根支付8.5万元的义务,但企业并未履行,申常根再次申请强制执行。

2009年3月16日,法院执行过程中,公司再次以遮盖了“借款申请”字样的复印件为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申常根返还“欠款2万元”。

2009年3月30日,北京西城区法院就此案第一次开庭审理。

申常根对公司提交的复印件再次提出异议,要求出示带有“借款申请”字样的原件。公司代理人改变原来“找不到了”说法,向法庭表示“找找看”。

2009年4月10日,本案第二次开庭审理时,一直辩称找不到原件的公司代理人,向法庭出示了撕去“借款申请”字样的原件。

庭审中,原告代理人表示:“公司没有其他证据,仅凭这张有被告签了名的‘借条’,法律上足够了……”

对此,申常根气得脸色铁青,指着对方说:这份证据是当年“借款申请”的原件,但你们把写有“借款申请”字样的抬头撕了,请求法院查证!

郭律师指出:“本案中,企业对工伤职工的劳动关系都要经过劳动仲裁确认;拒绝为职工申报工伤;一年多前的劳动仲裁中,辩称交通事故发生的第二天以‘借款’方式,支付了劳动者停工留薪期工资2万元现金;一年多后又在本案之诉中,谎称2万元是与工伤无关的另一笔民事借款……希望法院明查。”

法院判决

2009年6月1日,法院作出判决:原告北京比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称:被告申常根在住院治疗期间,以生活困难为由,向原告借款2万元,至今未还。现起诉,要求被告偿还2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申常根于2007年3月14日到原告公司工作,任职司机。2007年6月4日,被告在前往怀柔(北京所属地名)送货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住院治疗。

诉讼中,原告向本院出具被告在住院期间书写的字据,内容为“因本人申常根在交通事故中腿部受伤,需医药费贰万元,本人无能力支付费用,故向公司借款贰万元整。借款人:申常根,2007.6.5”。原告称该字据为借条,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被告称该字据为借款申请,原告未实际借款给原告。

在被告住院治疗期间,原告为被告向医院支付医疗费1.5万元,被告向原告出具了借条。2007年8月,北京西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确认被告与原告自2007年3月14日至今存在劳动关系。

2007年12月,北京西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被告为工伤。

2008年5月16日,被告向西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原告支付其停工留薪期工资,报销住院费用,要求原告返还借款申请及借条。西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裁决原告按照月工资1500元的标准支付被告2007年6月4日至裁决书生效之日止的工资,并参照《工伤保险条例》为被告报销费用。

在裁决书的执行过程中,原告向法院出具的1.5万元借据作废。

2009年2月9日,被告向西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原告支付后续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及相关医疗费用。原、被告经西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原、被告劳动关系自2009年2月9日解除,原告一次性支付被告8.5万元,双方当事人就本案争议不再追诉。

本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义务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原告向本院出具的被告在住院期间书写的字据,仅能证明被告做出过向原告借款的意思表示,不能证明原告已将借款给予被告。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的诉讼请求,因证据不充分,本院不予支持。判决驳回原告北京比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郭律师表示:“从业多年,我还是头一回碰到这么离奇的民事案子。这件援助案,难就难在缺乏直接证据证明借款申请的字样被撕去。案子的胜败取决于法官科学严谨地逻辑判断和运用证据的能力,和一颗公正廉明、维护百姓权益的正直之心!

( 责任编辑: 聂思凡 )

展开剩余全文
分享到
  • 微信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QQ好友
  • 人人网
  • 腾讯微博

相关法规

关于广州市劳动关系集体协商争议调停员管理办法(全文)

2019.01.25 3526

2014年最新劳动合同法

2019.01.24 4119

关于2015年劳动合同法全文

2019.01.24 4268

2015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

2019.01.23 4365

关于劳动合同法第83条

2019.01.23 4619
加载更多

相关案例

不能胜任工作调整工作岗位要协商一致吗?

不能胜任工作调整工作岗位要协商一致吗?

2018.11.30 11833
劳动者享有择业自主权

劳动者享有择业自主权

2018.11.30 11396
解除合同收取职工保险金违法

解除合同收取职工保险金违法

2018.11.30 9392
新农保与社保不矛盾

新农保与社保不矛盾

2018.11.28 9852
退休职工的医药费应予报销

退休职工的医药费应予报销

2018.11.28 9716
返回顶部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