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敏体质应避免哪些过敏原
过敏体质应避免哪些过敏原 1. 化妆品:劣质、变质的化妆品,刺激性较强的化妆品和某些药物化妆品。最典型的化妆品过敏是香精过敏,而收敛水等含有酒精成分的化妆品也会对肌肤产生一定的刺激。其它如生化防腐剂、果酸等等都会对不同的肌肤造成不同的刺激。 2. 化学制品:蚊香、塑料、橡胶、染料、油漆、香精、酒精等等,有人甚至对化纤衣服也易过敏。有些染发精、冷烫精、洗发、护发品易引起这些...
小儿哮喘如何避免过敏原
螨虫、花粉常是引发哮喘的“元凶”,家长应做到以下几点: ①用杀虫剂杀死室内可能致敏的螨虫。 ②室内不要铺地毯,床上用品不要使用毛毯及纤维纺织品。 ③常用温水擦洗床和席。 ④不要在居住环境内养宠物及种植花卉。因为动物皮毛、排泄物、唾液,以及植物花粉均可能致敏。 ⑤室内的刺激物如烟草、家用喷雾剂、油漆等,应尽量避免让患儿接触。 食物过敏是哮喘的诱发因素之一。如果患儿对...
整整10分钟,椒江巡特警4名队员,背着食物过敏几乎昏迷的女子,在椒江岩屿路上展开了一场感人的的生命...[详情]
网络支付出新规:网银与快捷支付不受限制
昨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第三方网络支付的账户分类与监管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在此前草案的基础上,个人消费者的单日累计余额支付限额,可由5000元提高至1万元,并且银行卡网银支付与快捷支付不受新规的影响。针对个人卖家这一特殊群体,《管理办法》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个人卖家账户可以视同单位账户管理,不受个人账户...
“职业打假人”将拟不受消法保护
接受过商家一次服务,就会接到没完没了的“电话骚扰”“短信轰炸”?这样的烦恼将有望终结。根据15日起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送审稿)》,商家不经消费者同意拨打推销电话、发送商业短信和邮件的行为或被禁止。送审稿强调,以牟利为目的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不适用本条例。这意味着近年来方兴未艾的“职业打假人”或将难以得到消法保护。不得随意电话推销送审稿规定,经营者应...
一到换季,皮肤过敏是很常见的,平时多注意面部的保养。对皮肤也是有很好保护,那么女性面部过敏与什么有关?面部皮肤过敏症状有哪些?...[详情]
全国各地购房限购政令频繁颁布,限购话题铺天盖地的在网上传播。可是关于购房限购问题究竟是好还是坏的问题众说纷纭。...[详情]
民间有不少关于食物“相克”的传说,流行较广的有螃蟹不能与柿子同吃,花生不能与黄瓜同吃,大葱不能与蜂蜜同吃,红薯不能与香蕉同吃,绿豆不能与狗肉同吃,松花蛋不能与糖同吃等,否则会引起中毒,甚至死亡。对于各种食物“相克”的传说,由来已久。下面佰佰安全网为大家介绍一些食物中毒的安全知识,让大家了解哪些食物一起吃会食物中毒。什么是食物相克 食物相克是指食物之间...[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