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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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氧污染

臭氧污染的原因如下:

臭氧会出现在对流层,即大气层的最底层。对流层臭氧通常被称为有害臭氧,即臭氧污染,是人为产物,它是内燃机和发电厂造成的空气污染所引起的。汽车废气和工业排放物会释放出一系列氮氧化物气体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这些都是燃烧汽油和煤的副产物。在春末、夏季和初秋阳光灿烂的高温天气条件下,这些物质与氧发生化学反应,形成臭氧污染。

产生原理:

二氧化氮分子经过阳光照射,释放出氧原子,这些氧原子又去攻击氧分子,从而形成臭氧。一氧化氮能够与臭氧结合重新生成二氧化氮,此循环过程不断重复。

城市空气中的臭氧,主要是直接排入大气中的一次污染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在太阳光与热作用下,经化学反应形成的二次污染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主要来源于火电、钢铁和水泥等行业以及机动车尾气、加油站等,在光化学反应下,即生成臭氧产生污染。臭氧污染主要形成于市区及市郊,盛行风也可能把它带到农村地区去。据研究,在城市工业区下风向150公里外的农村地区可以检测到相当严重的臭氧污染。

臭氧污染特点

夏季是我国北方城市臭氧污染的高发期,越是风和日丽、晴空万里的天气,臭氧浓度通常越高。4月份以后随着光照加强和气温的升高,臭氧浓度逐渐上升,到6、7月份达到最高值,之后逐渐降低,全年月变化规律呈现“∧”型。日变化规律方面,臭氧浓度高值一般出现在每日13~16时。

臭氧评价标准

我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规定,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指标共6项,分别为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任何一项超标均会导致空气质量被判定为污染。其中,臭氧采用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进行评价,即:在一天中选取任意连续8小时O3浓度值进行平均计算,最终取平均浓度值最大的区间作为当天评价数据(通常在上午10时至下午20时区间)。若任意连续8小时O3平均浓度值超标,则判定当日空气质量因臭氧超标而为污染天气。

臭氧污染对人的危害:

臭氧具有强烈的刺激性,主要是刺激和损害深部呼吸道,并可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对眼睛有轻度的刺激作用。

臭氧会对人体皮肤中的维生素E起到破坏作用,致使人的皮肤起皱、 出现黑斑。

臭氧还能阻碍血液输氧功能,造成组织缺氧;使甲状腺功能受损、骨骼钙化,还可引起潜在性的全身影响,如诱发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损害某些酶的活性和产生溶血反应。

臭氧超过一定浓度,除对人体有一定毒害外,对某些植物生长也有一定危害。

臭氧还可以使橡胶制品变脆和产生裂纹。臭氧对人体也有致畸性,母亲孕期接触臭氧可导致新生儿睑裂狭小发生率增多。

臭氧污染来源有哪些

1、近地面造成污染的臭氧,其中一部分来自于高空臭氧层的流入,还有一部分来自于土壤、闪电、生物排放等等,这些可以归为“天然源”,本来就在自然界中存在。

2、而造成臭氧污染的主力军却是“人为源”,这些“人为源”主要包括燃煤、机动车尾气、石油化工等排放出的一次性污染物,比如NOx(氮氧化物),在紫外线的照射下,会生成臭氧和其它NOx,这就是“二次光化学反应”。

3、有研究表明,每年近地面层的臭氧污染中,只有23%来自于大自然本身的臭氧层输送,有高达48%是来自于NOx等污染物的光化学反应,剩下的则来自于区域外的远距离传输。可以说,城区中臭氧浓度的高低,主要取决于机动车尾气的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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