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火

首页 > 知识 > 安全知识百科 > 自然灾害 > 内容
山火

山火(Mountain fire),是一种发生在林野难以控制的火情。通常是由自然环境变化引起,其他一些常见的原因有人类的粗心大意和故意纵火,造成山火的原因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

1、 人为因素

世界上90%以上火灾是由人为引发的,而在中国,人为因素引发的森林火灾占98%以上。除纵火、雷击外,过失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来自于违章和不慎。人类活动也会造成火灾。比如烧纸、烧荒、携带火种、未熄灭的烟头、故意纵火等。虽然全球气温变暖导致森林火灾多发,但改变城镇及周边地区居民安全行为,杜绝火灾隐患是控制森林火灾的关键。

2、 自然因素

火灾经常发生在春季,这是因为春季天气干燥少雨,缺乏水分。据统计,春季发生火灾的次数比夏季要多。天气干燥会加剧森林火灾发生的危险。自然原因有像高温、干旱等天气造成地面温度相对较高,容易引起林内或地表可燃物自燃,从而造成森林火灾;再有一个因素是夏天雷雨容易造成“雷击火”,也容易引发森林火灾;还有就是火山喷发等因素。

1、 烧毁林下植物资源,森林除了可以提供木材以外,林下还蕴藏着丰富的野生植物资源。所有这些林副产品都具有重要的商品价值和经济效益。然而,森林火灾能烧毁这些珍贵的野生植物,或者由于火干扰后,改变其生存环境,使其数量显著减少,甚至使某些种类灭绝。

2、 烧毁林木,森林一旦遭受火灾,最直观的危害是烧死或烧伤林木。一方面使森林蓄积下降,另一方面也使森林生长爱到严重影响。森林是生长周期较长的再生资源,遭受火灾后,其恢复需要很长的时间。特别是高强度大面积森林火灾之后,森林很难恢复原貌,常常被低价林或灌丛取而代之。如果反复多次遭到火灾危害,还会成为荒草地,甚至变成裸地。

3、 引起水土流失,森林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作用。据测算,每公顷林地比无林地能多蓄水30立方米。三千公顷森林的蓄水量相当于一座100万立方米的小型水库。因此,森林有“绿色水库”之美称。此外,森林树木的枝叶及林床(地被物层)的机械作用,大大减缓雨水对地表的冲击力;林地表面海绵状的枯枝落叶层不仅具有雨水冲击作用,而且能大量吸收水分;加之,森林庞大的根系对土壤的固定作用,使得林地很少发生水土流失现象。然而,当森林火灾过后,森林的这种功能会显著减弱,严重时甚至会消失。

1、 隔离法,采取阻隔的手段,使火与可燃物分离、使已燃的物质与未燃的物质分隔。一般采取在可燃物上面喷洒化学药剂,或用人工扑打、机翻生土带、采用高速风力、提前火烧、适度爆破等办法开设防火线(带)等,使火与可燃物、已燃烧的可燃物与未燃烧的可燃物分隔。同时通过向已燃烧的可燃物洒水或药剂,也能增加可燃物的耐火性和难燃性。

2、 冷却法,在燃烧的可燃物上洒水、化学药剂或湿土用来降低热量,让可燃物温度降到燃点以下,使火熄灭。

3、 打初发火:这是扑灭森林火灾的关健,小火不灭就成大火,必须把火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堵住火头,不让它扩展,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有火不成灾。 打早:早发现,早报告,早出动,早扑灭,集中人员把火消灭在初发阶段。 打小:先控制火势,力争把大火变小火。 打了:什么叫打了,明火扑灭后,彻底清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平安无事才叫打了。

1、地下火:又称泥炭火或腐殖质火。火在林地的腐殖质层或泥炭层中燃烧,地表看不见火焰,只见烟雾,蔓延速度缓慢,每小时仅4~5米,持续时间长,能持续几天、几个月或更长,可一直烧到矿物质层或地下水层。

破坏性大,能烧掉土壤中所有的泥炭、腐殖质和树根等,不易扑灭。火烧后林地往往出现成片倒木。约占森林火灾的1%。火烧迹地呈环形。多发生在特别干旱的针叶林地内。

世界上95%的森林火灾属于中度和弱度,较易控制和扑救,约有5%的森林大火和特大火灾很难控制和扑救,为世界各国森林经营中急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2、树冠火:火沿树冠蔓延,主要由地表火在强风的作用下引起。破坏性大,能烧毁针叶、树枝和地被物等,一般温度在900℃,烟柱可高达几千米,常发生飞火,烟为暗灰色,不易扑救,约占森林火灾的5%,多发生在长期干旱的针叶林内,一般阔叶林内不生。

1、逆风而逃,注意风向

逃生时应尽可能逆风向,切不可顺风向。遭遇森林火灾时要密切注意风向变化。根据大火蔓延方向判断逃生方向是否正确。

在森林中遭遇火灾一定要密切注意风向的变化,因为这说明了大火的蔓延方向,这也决定了你逃生的方向是否正确。

如果现场刮起5级以上的大风,火灾就会失控。感觉到无风的时候更不能麻痹大意,这时往往意味着风向将会发生变化或者逆转,一旦逃避不及,容易造成伤亡。

2、快速下山,切勿上山

如被大火围困在半山腰,要快速向山下跑,切忌往山上跑,因为通常火势向上蔓延的速度较快。

3、优先水源、空旷之地

向附近水源或空旷陆地奔跑。当烟尘袭来时,用湿毛巾或衣服捂住口鼻迅速躲避。若躲避不及,应选择周围无可燃物的平地卧倒。

发表我的评论
返回顶部
返回首页
聚合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