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是每年都在不断更新的,最新的版本是2020年12月发布。这个最新的版本是在2021年的3月1号正式启用。相比于旧的版本,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新增了119种药物,有29种药物被调出。
2021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于3月1号正式实施,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新增了119种药物,其中包含17种抗癌药物。为了更好地满足临床的合理用药需求,新增药品优先考虑了癌症及罕见疾病的治疗药物、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等,其惠民范围更广。
最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的药品有2800种,其中西药有1426种,中成药有1374种,中西药比例基本持平。另外,甲类药品的数量有适当增加。其中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含有的甲类药品为640种,相比于前几年增加了46种,其中西药398个,中成药242个。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保健药品以及预防性疫苗等八类药品不纳入医保。
以下8类药品不纳入医保药品目录
1、 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
2、 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
3、 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
4、 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
5、 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
6、 保健药品;
7、 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
8、 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作为国家医保局“1号令”发布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被视为未来医保目录调整的“规矩”。根据暂行办法,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1、 合理选择医用材料
随着技术的发展,被保险人使用的高科技医疗材料越来越多,价格也越来越高。一种可供患者选择的医疗材料,价格不同。选择时,价格越高,效果越好。关键是为患者选择合适的医疗材料,根据病情、年龄等情况,选取最适合病人的一次性高新医用材料,可有效降低住院费用,减轻个人负担。比如,血管支架有八千至三万元价格不等的多个品种,并不是说价格最昂贵的就是疗效最好的,完全可以选择价格较为低廉的,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即可。
2、 合理使用《药品目录》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共收集西药品种1681个,中成药品种1399个,基本能够满足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参保人员住院期间,一是选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降低医疗保险范围外费用的比例;二是使用《药品目录》中的药品时,尽量选用《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药品目录》中药品分为甲、乙类。使用甲类药品发生的费用,全部纳入医疗统筹。而使用乙类药品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患者自负规定的比例,然后再纳入医疗统筹,乙类药品的自负比例分为四档:零自负比例、5%比例自负、15%比例自负、30%比例自负。
第一类甲类,可以全部进入医保报销范围,按当地医保比例报销(100%);
第二类乙类,用此类药需个人先按一定的比例承担部分费用后,剩余部分进入医保报销范围,按医保比例报销;乙类药品的社保报销比例是:个人先支付10%以后,再同甲类药品一样的比例报销。
第三类丙类,这部分的药是不报销的,全部由个人承担。
法律依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国家《药品目录》中的西药和中成药分为“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价格或治疗费用较低的药品。“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或治疗费用略高的药品。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纳入“乙类药品”管理。
1、 购买处方药必须有医师开具的药方
如果想在药店买处方药,则需有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外配处方,且处方上还需有医师签章,否则别说刷医保了,连药都买不了。
2、 为他人买药必须配合药店做好身份核查
医保卡是不允许外借的,如果我们要为他人买药,比如:家中老人、伤员购药不方便,则须带着对方的医保卡、身份证以及自己的身份证,配合药店人员核验。
3、 必须是医保目录内药品
如果是基本医疗药品目录中的甲、乙类药品,可以刷医保卡购买;如果是丙类或不在目录内的药品,只能自费。
最新药品目录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查询:
1) 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查询
2)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站——信息查询——药品分类与代码查询
4、必须是医保定点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