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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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森林火灾

1、控制人为火源

森林火灾预防为了控制人为火源的发生,在林区的防火季节,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护林防火基本知识、有关法令和规章制度,使之家喻户晓;同时要严格执行入山管理和控制野外用火

2、建立防火设施

用于隔离火灾蔓延和及时发现火情的各种设施,与各种天然或人工防火屏障,如江河、水塘、陡峭山崖、公路、铁路和农田等连接成网,一旦发生火灾时可将林火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减少损失。这类设施包括:

①防火线。阻止火灾蔓延的设施。主要有:国境防火线,在靠近国境无河流、湖泊、公路的地段开设,宽度50~100米;铁路防火线,在铁路两侧开设,宽度30~50米;林缘防火线,在森林与草原交接地带或在森林边缘开设,以防草原火、沟塘火等烧入林内,宽度30~50米;林内防火线,为防止森林火灾在林内无止境蔓延而开设,宽度一般为20~30米,以不小于主林木高度的1.5倍为宜。两条防火线之间距离一般为 5~8公里。开设防火线要因地制宜,开设的方法有人工割草法、爆破法、机耕法、火烧法和化学除草法等。

一、建立、健全护林防火组织、制度

1、建立各级护林防火组织,这是做好护林防火工作的一项组织措施。

各地、县、社、队及林区企事业单位,都应普遍建立、健全护林防火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护林防火工作。各级护林防火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贯彻有关保护森林的方针政策;开展爱林护林宣传教育;研究与布置护林防火措施;交流推广护林先进经验;督促检查所属各级护林防火组织的工作;掌握和报告山林火灾情况;组织与扑救山林火灾;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火灾案件等工作。

在省、县、社毗连的边远地区,森林火灾往往都比较严重,因此在交界毗连地带,应以行政区域为单位,通过共同协商建立和健全护林联防组织,贯彻有关护林防火方针政策;研究与部署毗连地区护林联防工作;总结交流护林防火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组织与扑救山林火灾。

1、树立防火意识。每个人都要从思想上认识到森林火灾危害的严重性,在思想上建立起一道防火线,做到防患于未“燃”,这是做好护林防火工作的关键。个人进入林区从事生产、生活活动,要时刻不忘森林防火。

2、严格控制火源,强化火源管理。这是防止森林火灾最有效的办法。严格控制野外生产用火,必须的生产用火,要实施防火措施,认真执行用火审批制度。不要擅自上山用火,不要在林中生火取暖,不准小孩上山玩火,不在林中乱丢烟头,在林区不要夜间点火把照明等。

3、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确保不因为自己的疏忽而引发森林火灾。进入林区应自觉向森林防火检查站交出随身携带的火种,自觉移风易俗,不在树林区上坟烧纸。

4、沿山村组建立防火组织。在防火期内对防火区域进行日常巡查,密切关注林情。

小编了解到,夏季林火主要发生在持续高温,干旱少雨时段,地下腐殖质层及泥炭层干燥疏松,因此地表火经常转变为地下火,对森林植被危害极大,而且难于扑救,特别是火场清理工作十分艰难,清理不好极易复燃。

那么,如何预防森林火灾呢?

1、发现森林火灾应及时报警,准确报告起火方位、火场面积以及燃烧的植被种类。

2、发现自己处在森林火场中,要保持头脑清醒,并迅速向安全地带转移。选择火已经烧过或杂草稀疏、地势平坦的地段转移;穿越火线时要用衣服蒙住头部,快速逆风冲越火线。切忌顺风在火线前方逃跑。

3、发现火灾肇事者,应及时向森林公共安全专家机关报告,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控制、抓获嫌疑人。

4、《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本市森林防火期,其中3月15日至4月15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在此期间,不得进入林区吸烟、烧烤、上坟烧纸、点燃篝火、燃放鞭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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