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职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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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职工政策

佰佰安全网为您解答:劳动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下面我们罗列几条来一起看看:

第一条

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条

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关于这个问题,小编为大家整理为以下几点来看:

1.残疾人可以向当地社区提出低保申请,可以享受最低保障制度。对于重度残疾人未成家且年龄大的,可以单独以一户进行申请,进行享受最低保障制度。吃低保的残疾人还可以享受到医保、养老保险、教育、廉租房等相关政策优惠。

2.对于残疾人来说,没有经济能力的但需要打官司的还可以到当地政府申请法律援助。

3.在就业方面,对残疾人福利企事业单位和城乡残疾人个体劳动者,实行税收减免政策。

4.残疾人可以到社区或者当地残联申请康复救助。残疾人可以享受社区康复、社会康复、职业康复、教育康复。具体地可以去申请残疾人辅助器具的无偿领取、无障碍设施修建、儿童康复治疗申请、职业培训等等。

根据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六条的有关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如果大家符合规定的条件,就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另外,根据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的残疾人职工,经本人申请,由残疾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进行劳动能力评估,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可提前5年退休。此外,如果是困难残疾人达到退休年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超过10年(含)但不满15年,由个人续缴满15年的,续缴的养老保险费在劳动保障部门规定标准100%以内,可由同级残联补贴50%。

这个问题,小编建议大家可以从以下几个维度来考虑:

一、采取切实措施,避免残疾职工下岗

(一)有生产任务的企业一般不安排残疾职工下岗。

(二)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出现困难,进行经济性裁员时,一般不裁减残疾职工。

(三)企业进行改组、改制,尽量避免安排残疾职工下岗。

(四)企业因兼并或破产,确需安排残疾职工下岗的,应按国家规定的下岗程序执行,并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二、确保下岗残疾职工的基本生活

(一)国家确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企业,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残疾职工,可采取离岗退养的办法。离岗退养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所在企业应继续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待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再办理退休手续。

(二)对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破产企业自谋职业的残疾职工,按所在城市企业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提取安置费并一次性发给本人;符合国发〔1994〕59号文件和国发〔1997〕10号文件规定的破产企业中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残疾职工,由本人申请并经省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这个问题,小编为大家具体整理为以下几点:

1.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供养条件的残疾职工,由民政行政部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供养范围。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仍不能保障基本生活的残疾职工家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职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护理补贴。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职工供养、托养机构。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给予补贴。农村残疾职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人民政府补助。符合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条件的残疾职工,按照规定享受城乡大病医疗救助。

3.残疾职工在医疗机构就医挂号免交普通挂号费。鼓励医疗机构对残疾职工就医适当减免检查、治疗、住院等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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