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标准

首页 > 知识 > 安全知识百科 > 食品安全 > 内容
食用油标准

近来,全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 2716-2018)颁布,新国标经历了10多年的大量基础性检验检测和评估过程,是目前食用油领域最重要的基础性标准。食用油食品安全的要求日趋严格,而对于检测技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佰佰安全网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真菌霉素

真菌霉素是指真菌在生长繁殖过程中产生的次生有毒代谢产物,食用了含有真菌霉素的食物会导致中毒。食用油中的真菌霉素主要来源于油料作物生长过程中感染病原真菌,还有就是油脂在加工、储存、运输过程中感染真菌霉素。食用油中常见的真菌霉素为黄曲霉毒素、赭曲霉毒素A、呕吐毒素以及玉米赤霉烯酮。其中,黄曲霉毒素具有强烈毒性,是目前人类发现的最强致癌物质,油料作物储存不当霉变时易产生。国家对于食用油中的黄曲霉毒素含量有严格限制(GB 2761-2017)。

食用油标签

根据2012年4月20日起实施的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要求和相应食用油产品执行标准对标签标志的有关规定(以GB 1534—2003《花生油》中对标签的要求为例)来看食用油的标签:

1. 9项必须标示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个单件包装的食用油时,大包装还应标示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

2.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食品名称附近标明“辐照食品”字样,食品中的配料,应在配料表中表明;转基因食品的标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标签中标明使用了的转基因的原料;营养标签;质量等级;应标示食用油的制作工艺,标示“压榨”或“浸出”字样,注明产品原料的生产国国名。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此外,植物油精炼不到位也可能造成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过氧化值不合格。

一、食用植物油

过氧化值(meq/kg):花生油、葵花油、米糠油≤20;菜籽油、大豆油、胡麻油、玉米胚芽油、棉籽油、茶油、麻油≤12

二、色拉油

过氧化值(meq/kg):≤10

精炼食用植物油

过氧化值(meq/kg):≤10

一、转基因食用植物油应当按照规定在标签、说明书上显著标示。对我国未批准进口用作加工原料且未批准在国内商业化种植,市场上并不存在该种转基因作物及其加工品的,食用植物油标签、说明书不得标注“非转基因”字样。

二、食用植物油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标注。食用植物油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内容负责。

三、食用植物油的名称应当反映食用植物油的真实属性。单一品种食用植物油应当使用该种食用植物油的规范名称,不得掺有其他品种油脂。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食用植物油调配制成的食用油脂,产品名称应当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 2716—2018)的规定,标注为“食用植物调和油”,并在标签上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

发表我的评论
返回顶部
返回首页
聚合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