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处理医疗纠纷时,往往患者只要求医院赔偿,而不配合或者不支持进行医疗纠纷鉴定,那么,医院可以申请医疗纠纷鉴定吗?医疗纠纷该怎样鉴定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医疗维权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在医疗纠纷案中,必须要确定医疗机构在患者的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与患者目前的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基于医疗行为是一种具有高度专业性、相当复杂性并同时具有一定风险性的活动过程,确定医疗机构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及该过错与患者目前的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是一个相当专业的问题,故必须依赖具有专业知识、经验、技能的医疗鉴定部门专家的权威意见和评判结论。
第二,发生医疗纠纷争议时,与患者相关的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第三,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该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并积极配合调查,当事人任何一方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不配合的一方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医院也是可以申请医疗纠纷鉴定的,而患者假如不配合,或者不愿意做医疗纠纷鉴定的,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 责任编辑: 李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