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医患关系很紧张,也很敏感,所以对于医疗机构而言,处理起来一定要谨慎,不能大意,那么,处理医患纠纷时要注意什么呢?医疗纠纷有哪些处理技巧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医疗维权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自己的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遗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如果患者发生意外死亡而死因不明的,那么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也都要复印。
第二,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可以和医院协商,并且要求做医疗纠纷技术鉴定,来确认是否存在医疗事故。
第三,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从患者(患者死亡的,为患者近亲属)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里的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是指客观上存在着知道的条件和可能,不管当事人是否已经知道,均推定为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之日起计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第四,如果患者死亡的,其近家属要及时要求进行尸检,以查明患者的死因,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死亡的,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四十八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七日,因此患者家属应当摈弃封建迷信思想,及时要求尸检,一旦因患者家属拖延尸检而影响死因判定的,患者家属将承担不利后果。
以上四点就是在发生医患纠纷以后,患者应该注意的事项,值得注意的是,因为医患纠纷涉及了大量的医学知识,所以患者最好可以找一位专业的律师代为咨询,以免败诉。
( 责任编辑: 李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