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国的家用电器市场可谓热点不断。就在消费者为我国彩电、空调等家庭耐用消费品的价格大幅下调而高兴时,全国各地假冒、劣质家电坑害消费者的事件却频繁发生,不仅损害了消费者权益,而且阻碍了家电业的健康发展。那么,劣质数码电器伤人厂家如何赔偿呢?
佰佰安全网小编了解到,伪劣数码电器伤人的话,消费者可以找经销商和厂家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消法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1、假冒伪劣产品销售出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申请赔偿,以造成的损失为赔偿基础。如果是食品的,可以要求十倍的购买价格赔偿。
2、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单位,工商部门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将产品销毁。
3、假冒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较大的,可追究“生产销售假冒商品罪”刑事责任。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5、《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内容由佰佰安全网为您整理,小编认为,尽管家电产品发生意外伤害的几率只有十万分之一甚至百万分之一,但对一个家庭来说,受害率就是百分之百。专家表示,家电厂商在产品设计时,应该充分考虑到各种潜在的安全隐患,万一出了问题应负起责任。另外,执法人员和消费者都要严厉打击劣质数码电器的生产和销售,拒绝伤害。
接下来小编将给大家介绍数码电器常见问题与维权方法,欢迎关注这部分购物维权小知识。
( 责任编辑: 邹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