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知识> 常识> 生活维权> 正文

集资房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

2018.04.18 15:362195

现在人们奉行“金钱至上”,因此人与人之间的纠纷越来越多,关于房产纠纷也多不胜数。那么集资房买卖常见纠纷有哪些?

集资房纠纷案件主要有两类,一种是已经取得集资房产证后因转让集资房而产生的纠纷,另一种是在未取得集资房产证下达成的集资房转让,即集资房购房资格的转让。

一、已取得房产证的集资房转让

对于产权全部是单位的集资房转让的,因为产权在单位,单位员工个人只具有居住权,而没有所有权,当然也就没有处分权,如果员工转让该集资房,转让行为是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转让协议当然无效。转让协议无效,双方可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集资房转让的,因为产权属于员工个人即转让人,即使单位内部规定,员工不得转让,但是该规定系单位内部规定,对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因此此种情况下该协议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即应认定转让有效。如果一方违反约定,不履行转让协议,另一方可按协议约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产权部分是单位、部分是员工个人的集资房转让的,因为集资房是单位与个人共有,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共有物。购买人未经共有人的同意,也过户不成。因此,对于单位员工与第三人签订的集资房转让协议应是无效的或部分无效的。

二、未取得房产证的集资房转让即集资房购房资格的转让

当前,集资房纠纷主要是此类纠纷。虽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这里所指的“不得转让”,是指不得发生“物权变动”,即房产管理部门不得登记过户,而不是指不得订立债权合同、不能发生债权行为。同时根据《物权法》第15条规定,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即有关房屋物权变动合同的生效与否与登记无关。那么,购买人有权得到争议房屋的使用权,有权要求被申请人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以上的的财物损失维权小知识由佰佰安全网小编介绍,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房屋交易注意事项与维权方法是什么呢?敬请访问佰佰安全网查看吧!

( 责任编辑: 郭动 )

展开剩余全文
分享到
  • 微信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QQ好友
  • 人人网
  • 腾讯微博
发表我的评论
提交评论

相关阅读

棚户区拆迁要求

棚户区拆迁要求

2019.06.23 3250
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

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

2019.06.23 3207
棚户区拆迁意义

棚户区拆迁意义

2019.06.23 3119
农村房屋补偿流程

农村房屋补偿流程

2019.06.20 2168
农村房屋补偿范围

农村房屋补偿范围

2019.06.20 2722
加载更多

为您推荐

房屋抵押注意事项与维权方法

房屋抵押注意事项与维权方法

2017年08月27日 14:19 3996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与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与补偿方式

2017年08月26日 10:45 3786
房屋交易注意事项与维权方法

房屋交易注意事项与维权方法

2017年08月25日 12:12 3663
投影仪很常见,正确保养才能延长寿命

投影仪很常见,正确保养才能延长寿命

2023年01月31日 21:40 1972
家庭冷暴力很常见,这些原因和处理方法要了解

家庭冷暴力很常见,这些原因和处理方法要了解

2023年01月31日 21:15 1565
返回顶部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