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义上的作品,不仅指文学作品,也包括自然作品或者艺术作品以及科技作品等等,作者为了自己的作品不辞辛劳,付出了大量的脑力劳动,也包括一定的体力劳动,而国家为了鼓励年轻人创新,也为了推动正能量,对于侵权违法行为都做出了相应的惩罚措施,那么,剽窃抄袭他人作品如何定罪呢?怎样运用法律正确保护作者的著作权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使用”文字在作品中的地位,即使有的作品“使用”他人作品雷同的文字不多,但是足以构成该作品的精髓或主线,也构成侵权,如“使用”他人创作的经典故事,该故事在该作品中占有重要地位,或贯穿全文,且故事的描述基本一致就构成抄袭,但如果只是几句话,或者少数文字雷同,则不构成抄袭。
第二,是否合理引用他人作品中的语文文字,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而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或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而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超过合理使用限度的使用行为当然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侵权,就是抄袭,而判断是否合理使用,可参考目的性要件、比例性要件、形式要件和合法性要件等因素。
第三,两者使用相同描述是否属于公共知识领域,根据著作权法基本原理,作品的构成元素、原生材料、事实等创作素材属于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利用他们进行创作,一部作品的独创性正在于作者运用其独特的技巧、知识、判断等思维和表达能力对这些原始素材进行独特加工,因此,创作新作品时,对他人既有作品中所表述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可以自由利用,但绝不能完全照搬他人对上述素材的描述方式,当某一思想只有唯一的或为数极少的表达时,即表达与思想融合为一时,该表达才进入公共领域而为著作权法排除保护,例如科学公式、发明方案等等,否则,其共知的知识以及客观事实的介绍同样要受著作权法保护。
从以上三点我们可以看出,抄袭必须是使用、引用他人语言文字或者故事情节达到一定的相似度,以及在相同的公共知识领域的描述是否存在共同点,否则就无法构成抄袭侵权。
( 责任编辑: 李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