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的发展,对于我们身体健康的保护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随之而来的就是越来越多的医疗纠纷,那么,医疗纠纷鉴定机构有哪些呢?医疗纠纷该怎样鉴定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医疗维权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自行鉴定,这种鉴定是公民对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产生争议的专门性问题委托专业性的检测机构或相关专家进行检验、评价、与判断,从而为争议问题的解决提供科学依据而从事的一项活动。
第二,行政鉴定,它是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在行政执法或依法处理行政事务纠纷时,对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委托所属的行政鉴定机构或法律法规专门指定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分析与评判,从而为行政执法或纠纷事件处理、解决提供科学依据而从事的一项行政活动,一般来说,医疗纠纷中关于医疗事故的鉴定基本都实施行政鉴定,它包括首次鉴定以及二次鉴定,中华医学会还会对疑难事故组织研讨。
第三,司法鉴定,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则是指在诉讼中人民法院依其职权,或有关诉讼参与人的请求委派具有专门知识、技能或特别经验的人,对案件中涉及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从而为诉讼案件的公正裁判提供科学依据而从事的一项诉讼活动。
综上所述,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机构包括自行鉴定、行政鉴定以及司法鉴定,一般来说,自行鉴定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医疗纠纷处理的依据,行政鉴定是行政机关处理医疗纠纷的依据,如果没有争议,经法院审查合法,也可以作为诉讼案件定案依据,司法鉴定除具有一般鉴定的属性外还具有司法权威性,在对鉴定结论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司法鉴定作为司法活动往往行使最终决定权,司法鉴定通常还作为法官认证的工具,实践中通常以司法鉴定结论作为裁判的依据。
( 责任编辑: 李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