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是药三分毒,在患者生病看医期间,吃药打针可谓是家常便饭,而吃药过量也会出事,那么,医务人员过失造成服药过量如何维权呢?患者怎样保护自身权益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医疗维权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患者出现头晕、乏力或者恶心的时候,就应有所警觉,或者问医护人员,吃药后的不良反应是否有这种症状,假如没有,就不能排除服药过量的行为,患者在确认疑似医疗事故的时候,就应保存相关的证据,例如医嘱、住院病历、检查化验单、医师查房记录等,如果是门诊,则要保存好医生的开药清单、拿药清单、收据以及其它的检查化验单等。
第二,患者可以就已经出现的症状,向医疗机构的医务科投诉,请求鉴定,鉴定结论是很重要的,它能确认患者目前的状态是否由于服药过量引起的,也能审查是否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造成的。
第三,如果医疗机构不配合,患者可以自行前往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假如不相信医学会的鉴定结论,患者也可以单独找律师,做司法过错鉴定,在确定发生服药过是,或者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造成的后果的时候,患者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医疗机构。
综上所述,患者维权,必须要先保存相关的证据,然后可以找医疗机构协商,也可以找第三方机构调解,还可以找卫生行政部门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最后还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医疗机构的赔偿。
( 责任编辑: 李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