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作为救病治人的医生,也不愿看到医疗事故,而患者碰上医疗事故,也是特别的不幸,这是人身的损害,是心灵的打击,也是心理的创伤,那么,医疗事故分类有哪些呢?医疗事故如何分类的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医疗维权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
第二,在医疗事故的分类中,按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损害程度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可分为:一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和四级医疗事故,有些地区的鉴定机构也有分为一、二、三级,因为各地区生活水平不一样,所以鉴定结果和患者能得到的赔偿也会不一样。
第三,由于涉及到患者的人身损害,也涉及到跟患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赔偿,所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还规定了医疗事故的责任,也就是细分为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由于责任事故与技术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所以在事故鉴定中,相关机构会把这两者严格的区别开来。
综上所述,医疗事故是按照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的程度不同来细分,主要可分为一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和四级医疗事故这四个等级。
( 责任编辑: 李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