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对卫生工作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是看病难、看病贵。2003年卫生部组织开展的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有48.9%的群众有病应就诊而不去就诊,有29.6%应住院而不住院,充分说明了群众看病难的基本状况。出现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卫生资源总体不足,卫生发展落后于经济发展;二是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农村和城市社区缺医少药的状况没有完全改变;三是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相当多的群众靠自费就医;四是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出现市场化倾向,公益性质淡化;五是药品和医用器材生产流通秩序混乱,价格过高;六是社会资金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存在困难,多渠道办医的格局没有形成。用错药属于医疗事故吗?就让佰佰安全网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药剂处方的医疗事故有哪些。下列情形,应认定为药剂科医疗事故:
1、因将标签不清或无标签的药品发出而引起严重后果的。
2、借故推诿、拒发急救急需药物,影响抢救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认真贯彻麻醉药品管理条例,不严格管理制度,乱发麻醉药品,导致患者成瘾或引起不良后果者。
4、因不负责、撤离岗位延误发药时间,影响病人及时抢救;
5、不遵守操作规程,错配处方,贴错标签,异药混装,导致患者严重后果的;
6、因制剂质量问题,如质量不合格,药品受到污染等,造成患者严重后果的;
7、工作人员已尽职尽责,但因技术水平所限或缺乏基本知识,在药品制剂、调配和发放过程中失误,明显损害患者身体健康,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认定为四级医疗事故;
8、病员用药后可引起严重后果的药物,从药房窗口错发使用,明显损害患者身体健康,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认定为四级医疗事故;
9、凡在工作中由于技术或责任原因发生了错误,虽给病员造成一定痛苦,但经积极抢救后功能基本恢复未造成严重后果,可认定为四级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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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王秀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