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数字空间的信息资源以非线性结构存在,容易被复制和传输、压缩并被多次利用,因而给网络著作权的保护带来了困难。传统著作权的许多概念在网络环境中受到了冲击,例如对于“发表”、”复制”、”发行”等基本概念的重新界定,对于”合理利用”原则的适用范围的重新认定。在网上,对于著作权人、侵权人和侵权的确认也比以前更加困难。下面佰佰安全网为大家介绍一下不受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领域有哪些?
根据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一揽子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协议)的有关规定,知识产权包含下列权利;
(1) 版权与邻接权。
(2) 商标权。
(3) 地理标志权。
(4) 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5) 专利权。
(6)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7) 为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
由于TRIPS协议与国际贸易制裁挂钩,具有相当的强制力,其对知识产权客体权利的规定,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知识产权理发所认同和遵守的保护范围。
除了这些以外,其他的网络知识产权不受到保护,知识产权的种类有很多,那么什么是网络知识产权呢?佰佰安全网下期会为大家继续介绍关于网络知识产权的知识,更多的知识产权安全小知识尽在佰佰安全网。
( 责任编辑: 何显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