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基站严重扰乱空中电波秩序,损害了广大公众无线电通信手机用户的切身利益,是一种新型的涉嫌违法犯罪。那么,使用伪基站怎么处罚呢?
2014年4月4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提出,对经公安机关认定的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基站”设备行为,由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加大了对伪基站行为的处罚力度。
2013年11月15日,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电信管理处一名孟姓工作人员称,作为监管部门,市民发现伪基站或伪基站推送的垃圾短信,可向他们举报。新京报记者就暗访所获信息向孟举报,孟先生称,他们将会协同工商、交通等部门调查,根据信访条例,6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2013年11月17日,中国移动客服接线人员称,中国移动有义务处理伪基站群发垃圾短信的行为,记录相关信息后,接线人员表示,将向上级部门反映。中国联通客服人员亦表示,会把此事向上级汇报。
2014年3月25日从公安部获悉,中宣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9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对“伪基站”犯罪开展严打,截至目前共捣毁“伪基站”设备生产窝点24处,缴获“伪基站”设备2600余套,摧毁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违法犯罪团伙314个,破获诈骗、非法经营等各类刑事案件3540起,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1530名。
2014年以来,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工信部、安全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9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严打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犯罪活动。2014年2月,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专项行动联席会议机制。公安部还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安全部等,专门出台了《关于依法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
根据9部门专项行动总体安排和公安部具体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掀起了一场围剿“伪基站”的破案打击战役。各地公安机关从设备的研发、生产到销售、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链条打击,摧毁了一大批“伪基站”违法犯罪团伙。
因此,公安机关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和12321网络不良和垃圾信息举报中心、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客服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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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邹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