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在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时,还应必须注意区分医疗水准与医学水准,那么,医疗纠纷中过错如何分类呢?常见的医疗纠纷类型有哪些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医疗维权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医疗过错参与度100%,在这种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完全属于医疗过错所致,与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无关联,法学上为必然因果关系,也叫直接因果关系。
第二,医疗过错参与度75%,在此种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主要是医疗过错所致,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增加了所诉医疗损害出现的可能性。法学上为相当因果关系。
第三,医疗过错参与度为50%,在这种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是医疗过错和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以及其他行为共同作用所致结果,且双方的作用强度难以区分,即出现所谓“原因竞争”,法学上为素因竞和之因果关系。
第四,医疗过错参与度25%,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主要是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所致,但医疗过错对损害结果的出现起到诱发、促进、加重等作用,法学上为事实之因果关系。
第五,医疗差错参与为0%,这种情形其实就是无医疗过错的情形,患者所诉的医疗损害完全是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所致,与医疗差错无关联或不存在医疗差错,法学上为无因果关系或无自然关联。
综上所述,医疗纠纷中过错一般是由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过错参与度来分类,可分为五等,即参与度100%、参与度75%、参与度50%、参与度25%以及参与度0%。
( 责任编辑: 李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