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的鉴定,是对医患双方的一种负责,也是为了找出纠纷的原因以及事件的真相,那么,医疗纠纷鉴定时要注意什么事项呢?医疗纠纷该怎样鉴定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医疗维权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发生医疗纠纷时,医患双方可以向市(县级市)级的医学会申请进行医疗纠纷或者医疗事故鉴定,如果患者病情严重,影响恶劣,还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学会申请首次鉴定,医学会只有在医患双方的共同委托下才会受理申请,患者或医院对首次鉴定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具有最终的鉴定效力,患者和医院不能申请再次鉴定,但是,在一个地区里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库的成员,虽然是由患者和医院抽签选择的专家,但无论抽取哪个专家,大多很难避免“同学关系”、“师生关系”或“上下级关系”,而这些情况患者往往在选择后很难发现,因此建议在委托医学会时,作为患方,不要图方便尽可能选择外地的医学会进行鉴定,以保证鉴定结果的客观公正。
第二,涉及医疗纠纷患者死亡案件进行鉴定的,医学会的鉴定组应从法医库中抽取专家一起进行鉴定。
从以上两点我们可以看出,对于患者而言,最好是可以选择外地的医学会进行鉴定,这样就更加彰显公正性。
( 责任编辑: 李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