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疾病是指非典型性肺炎等容易在人群中传播的疾病,而患者患上这些疾病,也应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以防传染给他人,那么,传染病患者怎样维权呢?患者怎样保护自身权益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医疗维权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第二,传染病患者在遇到医疗纠纷或者医疗事故的时候,要保存自有证据,包括医生的诊断书、自有病历以及相关的检查化验报告等,也要实施技术鉴定,而在我国《侵权责任法》实施以后,只要患者的人身受到损害,都可以得到赔偿,既可以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赔偿,也可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赔偿。
综上所述,传染病患者在遇到医疗纠纷或者医疗事故维权时,要保存相关的病历资料,也要保留输液等实物,这样才能实施维权,否则没有证据,很难和医疗机构协商,也很难进行仲裁或者诉讼。
( 责任编辑: 李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