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患者而言,没人愿意成为医疗事故的牺牲者,但医生也是人,也会有犯错的时候,而医生一旦犯错,就会让患者产生人身损害,继而身体出现伤残,那么,医疗事故伤残的鉴定标准是什么呢?医疗事故鉴定等级是怎样划分的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医疗维权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根据医疗机构对患者人身酿成的损害程度,把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并对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提供了参考规范: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毁伤导致严重功效停滞的;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毁伤导致一般功效停滞的;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它后果。
第二,《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又把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与三级戊等医疗医疗分成一至十个伤残等级: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伤残,赔偿指数90%;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三级伤残,赔偿指数80%;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四级伤残,赔偿指数70%;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五级伤残,赔偿指数60%;6、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赔偿指数50%;7、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七级伤残,赔偿指数40%;8、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赔偿指数30%;9、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九级伤残,赔偿指数20%;1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为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
综上所述,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相关规定,医疗事故伤残等级是根据患者的人身损害为标准来执行的。
( 责任编辑: 李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