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告知在医疗行为中是最正常也是最基本的行为,是医生必须履行的义务,那么,医疗维权与医疗告知的关系是什么呢?医护人员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医疗维权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行医权的行使必须以履行法定义务为前提,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医权是国家授予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依据法定程序取得后属于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合法权利,但行医权的行使必须以履行法定义务为前提,根据我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也有类似规定,显然告知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医务人员在行使行医权时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
第二,医疗告知是医疗维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维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前提是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医疗行为没有过错的衡量标准是医疗行为符合国家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操作规程,具体地说应当包括:1、行医主体符合法律规定;2、医疗行为符合法律规定;3、切实履行法定的医疗义务,包括履行告知义务。
综上所述,医疗告知是医疗维权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医疗告知也是医生行使行医权的前提,这就是两者的关系。
( 责任编辑: 李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