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看到新闻上说到“医疗事故罪”,感觉很茫然,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样,对于医疗事故罪第一次认识,也是第一次听说,那么,什么样的医疗事故应当入刑呢?医疗事故如何分类的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医疗维权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也是我国《刑法》第一次对医疗事故构成犯罪做出了明确规定,结束了长期以来对医务人员医疗执业中损害患者生命、健康的恶性事件追究刑事责任的罪名五花八门的乱局。
第二,《刑法》对于医务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也有相关的规定:1、擅离职守的;2、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3、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治疗的;4、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5、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6、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7、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从以上两点我们可以看出,由于医护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的,一经查实,医务人员就会入刑,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责任编辑: 李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