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国家发生一些重大事件时比如上次的肯德基事件以及萨德事件,我们总是会看见一些人一起举行游行活动,那么举行游行活动需要报备吗?下面就由小编来为你解答。
根据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除国家举行或者根据国家决定举行的庆祝、纪念等活动,或者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依照法律、组织章程举行的集会外,其他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必须依法律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具体的申请程序是这样的: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负责人在举行日期的5日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确因突然发生的事件临时要求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必须立即报告主管机关。
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主管机关,是该活动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活动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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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何显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