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失和医疗过错一样,在发生后,医学会也会对当次医疗过失追究责任,而责任和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都有等级之分,那么,医疗过失等级有哪些呢?医疗事故如何分类的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医疗维权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1、一级医疗事故,也就是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它又可细分为一级甲等、乙等医疗事故;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它又可细分为二级甲等、乙等、丙等、丁等医疗事故;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它又可细分为三级甲等、乙等、丙等、丁等、戊等医疗事故;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由于四级医疗事故不造成患者的无劳动能力,所以也就不再划分,只列举了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的16种情形。
第二,卫生部制定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将医疗事故一级乙至三级等对应伤残等级分为一至十级,在当次医疗事故中,医疗机构的责任主要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医疗机构负全部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医疗机构负主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60%-90%;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负次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40%;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负轻微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不超过10%。
从以上两点我们可以看出,医疗过失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以及轻微责任,而造成的医疗事故则分为一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以及四级医疗事故。
( 责任编辑: 李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