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检,又称尸体解剖鉴定,是指为查明患者死因,运用法医临床学、病理学理论与技术对尸体进行检验、分析并得出相应结论,阐明死亡原因及死亡方式,揭示疾病、特殊体质及医疗过错等因素与死亡的联系,那么,医疗事故一定要尸检吗?医疗事故鉴定等级是怎样划分的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医疗维权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从法医临床学来讲,医生根据患者病情作出的死亡诊断,常带有一定的推测性质,而明确死因最准确、最客观的方式,即为尸体解剖。
第二,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这个规定也是医疗纠纷中进行尸检的主要法律依据,而进行尸检的人员,是具有尸体解剖资质的鉴定机构的法医。
综上所述,如果死者死因不明,或者无法查出医疗事故前因后果的,则应进行尸检,如果患者近家属不同意尸检或者拖延尸检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患者一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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