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患者由于就诊而遇到医疗损害的事故也时常发生,就会导致医患之间发生不可解决的纠纷,这时,就要对医疗损害进行鉴定,划分责任的归属,那么,医疗损害的鉴定标准有哪些呢?医疗事故鉴定等级是怎样划分的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医疗维权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医疗损害鉴定是指对在医疗过程中医疗行为有无过错、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行为在医疗损害后果中的原因力大小及伤残等级等作出明确认定的鉴定。
第二,在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患者应当对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负有初步的举证责任,即原告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如果患者不能对上述问题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其请求权是不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
第三,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1、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2、司法鉴定主管部门、司法鉴定行业组织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3、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不具备前面三项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可以采用所属司法鉴定机构自行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
综上所述,医疗损害的司法鉴定,有法律的依据以及技术标准,即有国家技术鉴定标准和规范的,适用国家标准,如果没有国家标准和规范的,按照司法鉴定行业的行业标准和规范鉴定,如果没有行业标准和规范的,按照专家们认可的标准和规范鉴定,如果专家们认可的标准和规范也没有的,则按照受理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自己制定的鉴定标准和规范进行鉴定。
( 责任编辑: 李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