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事业编考试每年都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因为考上这份公职,就意味着铁饭碗到手了,你只要安分守己,永远都不会失业,但规定是公职人员不能再创业或经商,那么公职人员经商什么处分呢?下面小编来介绍一下吧。
公职人员经商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我国公务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对在职公务员经商行为严厉禁止。
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对于公务员的经商行为规定了明确的行政处罚标准。
如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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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陈淼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