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时代的时光在日后回忆起来是让很多人都印象深刻的,人际关系的单纯在进入社会之后会对比很明显。学生在校期间就要珍惜友情,也要同时抓好学习,一旦在校期间出现摔伤等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
限制行为能人造成他人伤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如果能证明是在以下情形下发生的,学校可能也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2.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于学生是未成年人,过错导致的损害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建议找学校一起协商沟通。
学生在校期间如果摔伤要分情况来说,如果是学校组织的活动,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发生可预见的伤害的话,学校也是有责任的,不过重点还是要学生学会保护自己,尽量不要在校期间内发生一些意外伤害。
( 责任编辑: 李超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