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假是国家为了符合条件的夫妻突出的一种生育优惠政策,但是每个地方的规定是不同的,有些地方还没有明确的育儿假标准,来看看各个地方育儿假都有哪些规定吧!看看不同地方的区别在哪儿。
1、湖南,湖南新修订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12月3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每年均可享受10天育儿假。
2、贵州,《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条例》第五十五条改为第三十三条,增加了“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的规定。
3、四川,2021年9月29日,9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第96号公告,公告明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决定》明确: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
4、湖北,2021年11月26日,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决定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完善配套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等内容作出规定,其中规定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
5、北京,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于2021年11月26日公布并实施,《条例》规定:在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6、上海,11月25日,上海市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通过上述的介绍,大家可以了解湖南、贵州、四川、湖北、北京、上海等不同地方,对于育儿假的一些相关规定,身处不同地方的年轻爸妈们可以自己对照参考一下,不过其实也是要看单位的规定的。
( 责任编辑: 李超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