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日,我们经常看到公园公共设施被一些不讲文明的人故意毁坏,对待公园公共设施的态度折射出了部分人群的道德水准。那么游客破坏公园设施如何处罚?
近日,小编在东城东营日报社北面的城市公园内,看见供游人休息的座椅被人扳倒扔进结冰的护城河里,这种不文明的行为,不仅反映了一座城市市民文明素质的高低,也折射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为什么难以根除,这和很多人的文明意识有很大关系。很多有意无意破坏公共设施的人总觉得这是小问题,甚至还有人认为,公共场所是“公共的”,毁坏了也不影响谁,没人会指责你,因而形成了一种自以为是的无意识状态。对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法律有相应处罚规定的。根据我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把公共设施偷走,则以涉嫌盗窃罪论处。
从政府的角度讲,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力度,形成巡查机制,发现破坏公共设施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和罚款,严重者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手软。此外,有的公共设施损坏也不完全是人为的毁坏,作为公共设施使用率较高自然磨损严重所致,这就需要相关管理部门能及时维护。
从以上佰佰安全网介绍的公园安全小知识不难看出,游客破坏公园设施是违法的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责任编辑: 郭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