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每个人都有姓名,我们终生可享有这个姓名带来的荣誉以及独一无二的特征,有了姓名,我们就区别于他人,姓名伴随我们一生,终于死亡为止,那么,姓名权属于身份权吗?侵害人格权违反哪些法律及维权方法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名誉维权小知识吧。
第一,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它所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所拥有的这个姓名,而此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上的正式登记的本名,也包括艺名、笔名、别号等等可以显示姓名权人身份的名,而身份权是指公民因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民事权利,它是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荣誉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商标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以及监护权和亲属权等等。
第二,公民自出生拥有姓名后,在自己有行动能力之后,是可以对姓名进行变更的权利,,但是身份权一旦拥有,便终生不可更改。
第三,身份权以人格的平等和独立为前提,而姓名权则身为公民,人人可拥有,没有前提条件。
第四,身份权虽然可以称之为权利,但也是义务的一种,可以是处于过渡阶段的权利,例如亲权中的父母与子女,父母既有教育子女的权利,也有抚养子女的义务。
从以上三点我们可以看出,因为姓名权和身份权的性质和所包含的内容不同,所以姓名权不属于身份权。
( 责任编辑: 李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