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医疗纠纷,患者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有其它方面的损害,肯定是要向医院讨回公道,并且索讨损失赔偿,那么,医疗纠纷怎样索赔呢?医疗纠纷有哪些处理技巧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医疗维权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在发生医疗纠纷以后,患者应该先咨询医疗方面的专家,了解是否医疗过错,如无过错,则无需浪费时间,医院肯定不会赔偿,如得到积极答复有过错可以进行下一步,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
第二,根据《侵权责任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方需要提供尽可能的对方过错的证据,在法律上,凡是有证据证明的,视为存在;凡是没有证据加以证明的,视为不存在,当然,在起诉法庭前,患者也可以就医疗过错跟医院沟通,也可以通过医调委进行协商,一般来说,诉讼是最后一步,毕竟,诉讼花费的精力最多,耗时也最长。
第三,找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过失或者过错,就可以到法院立案发起诉讼,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资料排除出有效证据之外,根据以往经验,法官会要求患方列明要求赔偿款项金额和细节,以便其日后审核。
第四,如果患者在诊疗过程中有人身损害,还应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如认为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赔偿款项,但要考虑到医方的诊疗行为和患者出现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医方应承担的责任,例如某患者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死亡已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尽管医方的诊疗失误加速了患者的死亡,但如要求医方对患者的死亡负全部赔偿责任也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会支持。
综上所述,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索赔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患方应实事求是的分析医方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额,避免盲目索赔,导致自己承担过多的诉讼费用。
( 责任编辑: 李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