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法律实践中,经常见到医疗机构的手术操作的十分成功,但是由于患者自身的原因出现了手术后并发症,最终由于并发症的原因导致患者出现了不良的后果,医患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的情况,那么,并发症属于医疗事故吗?发生医疗事故该怎样处理呢?今天我们就跟随佰佰安全网一起来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医疗维权安全小知识吧。
第一,医疗机构在接待患者的时候,应该对患者疾病可能发生的并发症作一个详细的叙述,那么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发生了并发症,不属于医疗事故,也就是说,医生在接诊前,就应详细的跟患者说明此病可以预见、或者完全应当预见到的并发症,而不是一味的诊疗,而把所有的风险隐藏起来,直至并发症的发生。
第二,医疗机构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诊疗措施以尽可能避免并发症的发生,在患者手术后,按照诊疗常规医院都应当下手术后治疗医嘱、特护医嘱、特殊治疗方案等,这些都是积极避免治疗并发症的有效措施,假如医疗机构以及责任医生都已经在积极的规避手术并发症,但并发症还是发生了,则不构成医疗事故。
第三,在患者出现并发症后,医疗机构必须采取本院最先进的,也是最有效的办法阻止并发症的扩大,进一步损害到患者的人身健康安全。
综上所述,假如医疗机构在对患者的救治过程中,诊断明确、及时,治疗系统、得当,对并发症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出现并发症时积极对症处理,防止了损害后果的扩大,那么,医疗机构可以主张不构成医疗事故、要求免除其法律责任。
( 责任编辑: 李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