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排污费制度是对于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或者超过国家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一定的费用。这是一项运用经济手段有效地促进污染治理和新技术的发展,又能使污染者承担一定污染防治费用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征收排污费的目的是为了促进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治理污染和改善环境。根据我国有关环境保护法律的规定,凡是向水体、大气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并负责治理。征收排污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并由审计机关依法实施审计监督。对污染企业征收排污费,并不免除其治理污染的责任,也不免除其因污染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因此,企业缴纳排污费不是就买到了“污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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