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强化政府环保责任
河北省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创新政策,完善制度,进一步落实和强化地方政府的环保责任,在推进污染减排、加强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值得其他地区借鉴。
落实和强化地方政府环保责任,需要加强环保政绩考核。保护环境、完成减排任务是地方政府的责任,如何确保这个重任落到实处?事实证明,将环保任务完成情况与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以及升迁挂钩,是一个好办法。河北省政府要求列入“双三十”的县(市、区)长在省人代会上做出承诺,3年内没有完成任务的县(市、区)长自动引咎辞职。连续两年省人代会对“双三十”单位的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题审议。年度考核结果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省委文件进行通报,并将考核优秀单位及主要党政领导名单在河北电视台连续滚动播出。这些措施促使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增强了领导干部抓减排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有力推动了污染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
落实和强化地方政府环保责任,需要法律制度保障。把地方政府的环保责任以法律和制度的形式进行强化,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机制,有效地约束了政府行为,确保环保责任制落实到位。河北省颁布实施的《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规定了总量控制和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强化了政府的环保责任;出台的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增加了对无证排污行为的处罚,创设了建设项目试生产报告制度,赋予了环保部门现场封存、暂扣权。这些规定不但为加强环保执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也丰富了执法手段。
落实和强化地方政府环保责任,需要环境经济政策的激励。权责明确、奖罚分明,才能体现出环保责任制的科学性。河北省从省级财政列出专项资金,对重视环保工作,河流水质和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明显,管理有创新、有实招、有实效的地方,实施奖励。省政府每年设360万元奖励资金,对环境管理工作在全省排名前三位的市给予环境管理奖。同时,将生态补偿制度推广到全省七大水系201个断面。截至去年12月底,全省共扣缴生态补偿金3570万元。这些经济手段的实施,一方面促使地方政府加大环保力度,加快污水处理厂等治污工程建设;另一方面,遏制了上游向下游排污,推进整个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同步进行。
当前,我国污染减排任务仍然繁重,各地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到自己所承担的历史责任,借鉴先进地区的工作经验,结合本地区特点,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
( 责任编辑: 刘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