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过程:
子洲县位于陕西省北部、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腹地,2010年3月10日凌晨1时30分左右,子洲县双湖峪镇双湖峪村石沟发生山体崩塌地质灾害,崩塌土方约9万方,十多户住户房屋被压埋,造成44人被埋,其中17人生还,27人死亡。
灾害发生后,子洲县立即启动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榆林市政府市长胡志强带领市政府办、安监、国土、民政、卫生、公安、交警、武警支队、公安消防等部门负责人连夜赶赴现场,现场组织指挥施救工作。
据了解,当地已成立了施救工作领导小组,及现场组织施救指挥部,下设现场抢救组、医疗救助组、专家组、善后组、信息报送组、后勤保障组等,并组织市武警支队、消防、矿产救援队及200多名镇村干部,调用两台装载机、一台挖掘机,运用生命探测仪等先进仪器展开紧张施救。
事故原因
陕西省有关部门称,子洲县发生的山体滑塌事故原因初步认定,为自然形成的大型黄土崩塌地质灾害。
灾害发生后,中国国土资源部与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组成了应急调查工作组,赶赴子洲县作实地调研。经过专家的调查论证,初步认定造成此次山体滑坡事故为自然形成的大型黄土崩塌地质灾害。原因大致有三点,发生滑塌的山体地形高陡,岩性为砂质黄土,孔隙较大、结构疏松。近20年来发生过多次小型滑塌事故,山体本身存在滑塌隐患;去冬今春当地降雪较为充沛,累计降水量74.9毫米,较往年同期降水均值18.9毫米明显升高。雨雪融水渗入山体后结冰发生膨胀,天气回暖冰体消融,使坡体自重增大,降低土体强度,引发山体崩塌;被压埋的民房建筑结构不尽合理,受地形条件限制,过于靠近高陡的山体,没有足够的有效缓冲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