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事故是一起非法制造烟花爆竹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刑事案件。
山东潍坊市烟花爆竹爆炸事故
犯罪嫌疑人凌希恩(男,45岁,阳信县河流镇凌家村村民)从2008年11月份开始,以作涂料仓库的名义租用当地村民王景东废弃窑场房屋,非法制造烟花爆竹,平时院门紧闭,不与外界沟通。
这个窑场位于潍坊市潍城区和寿光市交界处,现场非常闭塞。爆炸事故发生时,现场人员共有16人,其中4男12女,全部系山东省阳信县人。
有2人受伤获救,13人死亡,1人脱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