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 大兴煤矿“8· 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 原因分析 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2005年8月7日13时13分,广东省梅州市大兴煤矿 发生特别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23人死亡,直接经济 损失4391.02万元。
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以及广东省省长黄华华等领导都深入一线指挥抢救被困矿工工作。同时广东全省煤矿全部停产整顿,用铁的手腕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广东省兴宁市大兴煤矿“8·7”特大透水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入第23天。根据专家意见,目前井下已不具备生命存活条件;如按现有方案继续强排水,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鉴于此,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经认真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正式宣布终止救援工作。
同时,此次广东兴宁市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家属安抚工作组获悉,遇难矿工家属将于30日按每户20万元的标准获取一次性赔偿金。
事故原因:
经调查和专家组技术鉴定,认定在主井东翼四煤-400m石门以东150m附近,由于每层倾角大(75°左右)、厚度大(3-4m),小断层发育,煤质松散易塌落,-290m水平以下在生产过程中煤层均发生过严重抽冒。在此抽冒严重的情况下,大量出煤,超强度开采,致使-290m水平至-180m水平防水安全煤柱抽冒导通了-180m水平至+262m水平的水淹区,造成上部水淹区的积水大量溃入大兴煤矿,导致事故的发生。
事故追查:
广东省纪委监察厅12月24日公布了对大兴煤矿“8·7”矿难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结果,22名政府和管理部门的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3名政府和管理部门的公职人员被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18名大径里煤矿有限公司有关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