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
2009年11月21日凌晨2时30分左右,黑龙江省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当班入井528人,其中420人获救生还,截至25日中午,事故已确认107人遇难。最终结果108人遇难。
事故处理:
黑龙江省有关单位立即组成108个工作组,采取4人一组、逐户安抚的办法,稳定家属情绪,为困难家庭先期送去生活必需品,并研究制定了遇难人员补偿方案。方案规定,每名遇难矿工家属都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金共计10.26万元。此外,遇难矿工家属可选择一次性或供养两种赔偿方式。一次性赔偿金额为20万元,30岁以下遇难职工,每小一岁,多加一个月上年月均工资(上年月工资为每月1900元)。供养按月领取,遇难矿工父母和孩子每人每月531元,子女给付到18周岁,父母给付到去世。配偶无生活收入的每月领取708元抚恤金。
事故原因: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经初步分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井下施工的三水平探煤巷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引起风流逆向,突出的大量瓦斯进入二水平进风系统,遇火发生瓦斯爆炸,波及全矿井。
事故追查:
人民网哈尔滨11月27日电 (记者曹红涛)截至27日16时,在黑龙江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11·21”事故中遇难的108名矿工遗体已全部找到,事故的搜救工作全部结束。
国务院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11·21”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23日召开全体会议,龙煤集团董事长高崇在发言时请求给予自己最严厉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