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
2005年7月11日新疆阜康神龙煤矿11日2时30分发生瓦斯爆炸,截至记者发稿时,在井下作业的87人中,4人生还、65人死亡、18人下落不明。最终确认共83名矿工遇难。
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自治区政府主席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迅速赶往现场,与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各级领导紧张地指挥救援工作。
接到事故报告后,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带队的工作组于11日14时许赶至新疆阜康市神龙煤矿事故现场,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要求全力以赴搜救失踪者和抢救伤者,同时加紧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
事故原因:
事故组调查,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神龙煤矿W2106上顺槽西钻探巷局部通风机停风,导致瓦斯积聚达到爆炸浓度,电源线路绝缘下降,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此外该矿超能力组织生产,采掘部署混乱,没有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等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事故追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检察院昨日以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批准逮捕阜康神龙矿难5名责任人。被批捕的人员包括:神龙矿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原董事长姜金鹏、矿长刘君波、生产技术部部长任彦禄;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批准逮捕该矿原安全副矿长苏金都、调度员周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