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7日下午18:50许,贵州省水城县董地乡文阁村何兴组一私自生产烟花爆竹的农户家突然发生爆炸,户主李刚及4名儿童死亡,2名大人受伤。老鹰山警署在清理现场时,一名协勤也被炸伤。经公安技侦调查,该事故定性为民宅内私藏爆炸物品突然爆炸所致。六盘水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安监局及水城县政府领导亲临现场查看时指出:私藏爆炸物品必须彻底清查。因考虑到死者的家庭困难,董地乡政府已给予每名死者家属1200斤粮食及1500元安葬费,以帮助家属处理后事。
据水城县副县长张锡刚及董地乡乡长苏明介绍,事故现场系董地乡文阁村何兴组村民李刚的住宅,事故发生于17日下午,李刚家中堆放的烟花爆竹原料突然爆炸,正在家中看电视的李刚与3个儿女及其4岁的侄女被炸死,其中年龄最大的孩子只有11岁;其姐李明凤与未婚妻张琴也被炸伤。经当地村、组干部组织抢救,张已被送往老鹰山医院进行抢救治疗。次日老鹰山警署到现场进行清理时,垃圾中因搀杂爆炸物品原料,一名协勤员在倾倒垃圾时也被轻微炸伤。
幸存者张琴介绍,李刚家有两间平房一间伙房,当日她从地里干活回家后,正在平房里淘米做饭,突然听见“轰”的一声,瞬间房屋的墙壁垮塌下来便将其压在底下,当她清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已躺在医院里。
在事故现场,因李宅内爆炸物质未完全清理,其伙房内尚有未爆炸的物品1.5斤,均为生产烟花爆竹的银粉、硝酸钾、氯酸钾、硫磺等物质。现场已被戒严。贵阳市政法委书记何冀指出,由于少数农户安全意识淡薄,尽管多次采取措施仍无法杜绝私自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致使威胁到自家及周边居民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乡、村干部应加大力度入户检查,并告诫百姓切勿私自藏匿烟花爆竹,对于坚持非法生产者该采取治安拘留的要拘留。同时治安部门应坚决追查银粉、硝酸钾、氯酸钾、硫磺等爆炸物品的来源,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