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咳是感染百日咳鲍特菌引起的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具有传染性强,人群普遍易感,易于流行的特点。那么,对于学生来说该怎么治疗呢?
进入秋季,天气逐渐干燥,早晚温差大,孩子容易感冒、咳嗽,加之雾霾较重,所以这就让很多小孩出现咳嗽等症状。那么,若是学生患了百日咳怎么治疗呢?本文佰佰安全网小编就来为您普及下相关的校园传染病知识。
什么百日咳?
百日咳是一种由百日咳杆菌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自从广泛实施百日咳菌苗免疫接种后,本病的发生率已经大为减少。百日咳的临床特征为咳嗽逐渐加重,呈典型的阵发性、痉挛性咳嗽,咳嗽终末出现深长的鸡啼样吸气性吼声,病程长达2~3个月,故有百日咳之称。
专家称,2014年,出生不到1年的婴儿百日咳患病率为每10万人发生174.6起病例。15岁的青少年患病率则为每10万人发生137.8起病例,该数据在该人群中非常高。
百日咳的传播途径
病儿是唯一的传染源,通过飞沫传播。百日咳杆菌在病儿的呼吸道生长繁殖,当病儿说话、哭叫尤其是痉挛性咳嗽发作时,百日咳杆菌就随着飞沫飘浮在空气中,在病儿周围5米以内的健康儿童,就有可能吸入带有病原菌的飞沫而受传染。5岁以下小儿易得此病。冬春之际易流行。
百日咳有哪些症状?
(1)病初类似感冒,数日后咳嗽加重,尤其夜间咳重。经1~2周发展为阵咳期。
(2)阵咳期表现为一阵一阵的咳嗽。咳声短促,连咳十数声而无吸气间隙,脸憋红,鼻涕、眼泪流出,最后有一深长的吸气,并发出“鸡鸣”样吼声,常将食物吐出。
值得注意的是,新生儿患百日咳,因咳嗽无力,气管、支气管管腔狭窄,很容易被痰液堵塞,因此得百日咳以后病情常不表现出典型的一阵阵咳嗽,只是一阵阵憋气、面色青紫。
(3)恢复期经2~6周的阵咳期以后,进入恢复期。恢复期约2~3周。
百日咳是由什么引起的?
第一是不少孩子没有及时接种或没能全程接种预防疫苗(百白破三联疫苗),有人因为这种疫苗的副作用较大而不愿意接种;
第二是百日咳杆菌“适应”了百日咳疫苗,产生了“免疫抵抗”,也就是说百日咳杆菌发生了基因变异,使原来的疫苗失去效用;
第三是引起百日咳病症的病原菌更为复杂了,除了百日咳杆菌外,还有副百日咳杆菌也能引起百日咳样症状。
近年来的研究还发现,儿童感染某些衣原体、腺病毒后也会产生百日咳样的症状,临床难以区分。更令人惊叹的是,一种叫做“支气管败血性鲍特氏杆菌”的病菌也参与其中,此菌本来是动物疾病的病原体,但偶尔也可引起儿童慢性咳嗽,发生类似于百日咳样症状。现代百日咳的病因更为复杂化了,对预防和治疗都提出了挑战。
百日咳学生该如何治疗?
1.控制传染源
隔离患儿,对密切接触的易感者检疫21天。
2.一般疗法
按呼吸道隔离,保持空气新鲜,避免一切可诱发痉咳的因素。加强护理以预防并发症,注意营养。幼婴儿窒息时应即刻行人工呼吸,给氧,必要时给予止痉排痰。可用普鲁卡因静脉滴注,以减少窒息或惊厥,需同时注意心率和血压。有低钙、低血糖等时,予以对症治疗。
3.抗生素治疗
应用于卡他期或痉咳期早期,可降低传染性,减轻症状并缩短病程。如在痉咳期使用则无法明显缩短病程。首选红霉素,或是罗红霉素,疗程不少于10天,复方新诺明亦可使用。
4.并发症的治疗
并发肺炎可选用敏感抗生素,并发脑病时可予脱水、止痉等对症处理。
百日咳病儿应如何护理?
(1)发现百日咳病儿,要及时隔离4~6周。在集体儿童单位发现病儿,应将居室消毒通风;在家中最好让孩子单独居住一个房间或一个角落;防止不良刺激,如风、烟、劳累、精神紧张等。
(2)病儿居室要保持空气新鲜,但又要防止感受风寒,衣被勤洗晒,保持清洁。发病后,病儿要注意休息,保证睡眠,对夜间咳频影响睡眠的孩子,可酌情给予镇静药。
(3)注意饮食调节,要保证每天热量、液体量、维生素等营养素的供给。特别是咳嗽呕吐影响进食的病儿,食物要求干、软易消化。做到少量多餐,随时补充。忌食生冷、辛辣、肥甘等食品。
(4)及时排痰,防止呼吸暂停。可以给予一些能稀释痰液的药物,以便痰液咳出,但咳嗽反应重及小婴儿不宜应用,严重的痰涎阻塞,要用吸痰器将分泌物吸出。
(5)发生呼吸暂停、青紫缺氧、惊厥时,要给予人工呼吸(有条件可使用呼吸机)、氧气吸入、吸痰,惊厥时要用止惊药。
学生怎样预防百日咳?
①患儿隔离最少40天。患儿擦鼻涕、唾液用过的手纸及吐出物要焚烧或埋掉。手帕、毛巾、用品、玩具要用2~3%的来苏水浸泡消毒。衣服、被褥要曝晒,居室要通风。
②不要与百日咳患儿接触,冬春季节百日咳流行期间,少带孩子到公共场所去。与百日咳接触密切的小儿,要请医生注射高效免疫血清或胎盘球蛋白,以防感染。
③百日咳、白喉、破伤风三联疫苗对百日咳有预防作用。要让孩子到医院或防疫站按时进行接种。
百日咳病程长,患儿因咳嗽频繁常常造成不同程度的缺氧,正确的预防及护理对疾病的防治及康复至关重要。希望通过我们的介绍,能让宝宝远离传染病,远离百日咳。 更多校园安全知识尽在本网站。
( 作者: 朱文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