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大家不陌生,但大都感觉离我们很远,但是试想,若真的有一天我们遇到了肇事逃逸应当如何处理呢?
有许多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往往都会去选择逃跑,那么,如果我们在生活中遇到交通肇事逃逸,该如何应对呢?一起随佰佰安全网小编去了解下相关的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吧!
有关交通肇事逃逸的解释
所谓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主观上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的追究。
交通肇事逃逸的八种情形
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以上八种行为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行为,并在一些情况下可以追求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遭遇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办?
一、记录车辆信息。行驶在路上一旦发生剐蹭事故,无论对方是否有停车解决的想法,首先要开启双闪,同时尽可能全面的记录对方的车型、颜色、车牌信息,信息量越全越好。如果事发突然,至少第一时间认清对方车辆什么颜色、什么品牌、什么车型、以及车牌归属地及车号,为后期提供证据进行积累。
二、可以跟随,但别盲目追赶。如果对方企图逃逸,不要盲目追赶,往往此时逃逸驾驶员的情绪紧张又冲动,不管不顾的情况下,极易将小摩擦演变成大事故。当然也并不是说我们就完全放弃自认倒霉,在不违反交通法规且绝对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跟随肇事车辆,期间可以反复确认车辆信息,记录途经路线,报警求助。
三、不要出现过激行为。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一定不要试图用危险的方式逼停对方,防止被对方肇事车“碰瓷”反咬一口,也避免由于仓促驾驶车辆造成违章或发生事故使自己处于被动状态,更不要做出下车拦车等危险举动,避免自己受到伤害。
四、确认信息尽快报警。若事故发生在一些车流量较大的区域,人车混行可能会造成我们无法跟上肇事车,这时候一定不要穷追不舍,确认车辆信息和逃逸路线以后,将车迅速停到路边安全区域选择报警。当然,如果车上还有同行人员,可以在跟随逃逸车辆的过程中拨打报警电话,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交警。
如何避免事故和在事故中保留证据
说了这么多,当然我们谁都不希望出现这样的事故,避免它们的办法就是谨慎驾驶远离事故。在我们看来避免这种“憋屈”事情出现也并非没有技巧。
如果有条件的话,建议在车内安装行车记录仪,遇到突发状况导出视频,一切信息证据都可以轻易获取,对于肇事车的查找会容易很多。
尽量远离这些车
另外行驶在路上,有些情况我们也要学会提前规避,有时即便我们在理,路上一些“危险”车辆也能躲就躲。
1、出租车:作为营运车辆,出租司机必须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稍不留神错过的可就是“钱”。因此突然停车、强行并线等一些在我们看来“不太规矩”的行为肯定不能避免,因此在路上尽量和他们保持一些距离,避免发生剐蹭事故。
2、公交车:公交车车身庞大,在路上本来就不太灵活,频繁的进出站上下车,有时不“挤”他真的出不来,所以尽量远离公交车。
3、外地车:往往外地车由于路况不熟悉,经常把精力放在看路和找路上,可能顾不上周围一些突发状况,因此更容易出现危险,并且一旦这类车出现肇事逃逸,我们查找起来会比本地车更费劲,因此我们在路上尽量远离这些车。
4、军车:虽然这些年对于军车的治理愈发严格,但是不得不承认军车“不规矩”行为仍然常见,违个章、加个塞、突然并线不打灯等蛮横行为相信很多人都见怪不怪了,虽然我们无法左右他们的行为,但是远离他们仍然是对自己最有效的保护。
5、货车:货车车身庞大、行动不便、又有很多盲区,在道路中行驶肯定没有小车那么自如,因此一些举动存在安全隐患,行车时尽量远离。
肇事千万别逃逸
这里再多说两句,如果由于我们的过失刮蹭了别人的车辆,一定不要幻想逃逸。不论怎样,我们的交强险,三者险都可以为对方进行一些赔付。如果逃逸,面临的惩罚可就没有小刮小蹭赔钱修车那么简单了。
佰佰安全网温馨提示:遭遇事故本就是一件烦心事,如果肇事车逃逸更是让人窝心,即便报案最终能否有满意的处理结果其实也不取决于我们。这种情况下保护自己,尽量远离事故很重要。一旦不幸发生了事故也不要乱了阵脚,搜集足够证据,及时报案,尽可能的为自己挽回损失。千万不要情绪激动,对肇事车穷追不舍,一旦发生二次事故则得不偿失了。
( 作者: 刘长利 )